特休問題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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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08年7月1日到職,公司規章未滿一年依照比例給予特休《10天》,0-5
年以下皆有10天特休,5年到10年有14天,10年以上每年加一天,如果年底離職
,依照勞基法且公司規章公司應該給我96天的特休。

但本公司是依照給假切齊計算,若未滿一年的部分不算的話『任職未滿一年要追回』,公
司目前只有給我94天。
如果我離職是否有權應該追回少給的2天

實際給
2008,5天
2009,10天
2010,10天
2011,10天
2012,10天
2013,12天
2014,14天
2015,14天
2016,14天


員工於本公司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均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 工作一年
以上未滿五年者十日。 二、 工作五年以上未滿十年者十四日。 三、 工作十年以上者,
每一年加給一天,加至三十日為止。 前項員工之工作年資自受僱當日起算,休假日期應
由本公司與員工協商排定之,員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終結或終止契
約而未休,可保留至下一年度,但每年可保留至下一年之日數,至多以累積十五天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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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dame avatarMadame2016-12-25
依照新法,明年要先還我1天特休
Donna avatarDonna2016-12-26
可以這樣追溯?妳想錢想瘋了嗎
Steve avatarSteve2016-12-29
那基本工資調漲...你怎不去跟老闆要回以前少給的
Steve avatarSteve2017-01-02
按照舊勞基法 你前三年只有7天 公司給你10天也應該要回
來嗎?
Poppy avatarPoppy2017-01-06
按照舊法公司已經優於勞基法超多 公司沒跟你討他多給的你就
John avatarJohn2017-01-07
該偷笑了 還想跟公司去多要假 別鬧了
Leila avatarLeila2017-01-09
舊法是"滿"一年給七天,你怎麼不說,所在他可以在09年7月才
開始給假7天,你會不會算啊
Wallis avatarWallis2017-01-11
按照舊法你做到今年年底公司只要給你83天特休就符合勞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7-01-12
基法 現在給了你90幾天你還不滿足喔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7-01-16
2008年根本完全不用給你特休好嗎 你怎麼不提出來說…
Yuri avatarYuri2017-01-17
如果如果已總年資特休當然公司優於勞基法,如果總特休
優於不能討,那也認了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7-01-20
第一年講白了,是福利政策,沒任職滿一年是要還的,所
以這個算『借』嗎
David avatarDavid2017-01-22
你就按照你的想法去勞工局告吧,記得 po後續喔
Susan avatarSusan2017-01-26
所以很顯然的不履行契約,也沒事啊,因為總年資是合法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7-01-28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7-01-29
是99天吧 這樣ok啊 大於96天
Rae avatarRae2017-02-02
沒有啊 怎麼可能追朔前面的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7-02-07
講啥鬼 優於勞基法還能討喔??
Hedda avatarHedda2017-02-11
看你公司規章怎麼寫的啊
如果一開始沒跟你講要追回 就不能追回
John avatarJohn2017-02-13
公司優於勞基法的話,請以規章為主,這邊沒有人知道你
公司的規章到底是怎麼寫。
Dinah avatarDinah2017-02-14
優於勞基法的話,對於年度的定義公司可保有解釋空間,
你也可以說是文字遊戲。最好是公司的規章上對於每個名
Quanna avatarQuanna2017-02-17
詞都要有詳細定義,以及實際的舉例說明,否則的確是容
易產生爭議
Xanthe avatarXanthe2017-02-18
到2016年6月30日,不含6月30日,你的工作年
給的特休是14乘0點5等於7。兩者相加為12。
Damian avatarDamian2017-02-20
資是4點999年,所以這一天按比例算你享有5天特
休,12月31日,你的工作年資是5點5年,所後半年
Lily avatarLily2017-02-23
追追追,追追追。
Elvira avatarElvira2017-02-23
所以我有提到定義很重要,當公司有自訂辦法時,務必要
同員工仔細說明,因為員工可能會有錯誤之解讀。如果要
Ivy avatarIvy2017-02-24
依照b大的算法,那大概要再加一條,每年度給予特休之
Cara avatarCara2017-02-28
計算,須以到職日至該年度結束日(12/31日)當年之年資
為計算基礎
Gary avatarGary2017-03-03
高於勞基法多給可以,不能低於勞基法給吧,何況新法不是
規定年結,確定可以挪移嗎?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7-03-06
我們要改回到職日幾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