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考名額中的銀行缺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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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yz (重新(心)開始)》之銘言:
: 今年殘特四等有二名額落在中央銀行
: 而簡章中是如此說
: 本錄取人員無須銓敘送審.....而退休 撫卹不適用公退法
: 上述是指 特考中的銀行缺 無法成為公務員??
: 但又為何適用特考 ??
: 謝謝

關於國營事業的用人方式

請參照人事行政局的函文

有文有真相 http://cerapp.exam.gov.tw/weblaw/main.asp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94.03.28. 院授人力字第0九四00六一三六0號函

簡單來說目前國營事業的新進人員可分為3種

1.除主計、人事、政風人員外不列入考試用人計畫者

包括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合作金庫銀行、中央信託局、中國輸出入銀行、
中央存款保險公司、臺灣菸酒公司、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電力公司、臺灣糖
業股份有限公司、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造船股份有限公司、榮民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央印製廠、中央造幣廠

此類人員放寬採自行公開甄選方式進用人員。
但值得注意的一點是此類人員有以下特點(這是很重要的一點)

不列入考試用人計畫之機構,並非排除自行遴用具考試及格資格人員,
惟其進用應事先明確告知其與該機構其他不具考試及格資格人員身分
並無不同,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益之保障

2.可選擇自行甄選用人或提列考試任用計畫之機構
中央銀行、勞工保險局、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中央健康保險局

因目前處於妾身未明的情況
現階段由各該機構考量實際需要選擇採自行甄選用人或考試用人

3.目前仍可列入考試用人計畫之機構
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臺灣鐵路管理局、
基隆港務局、臺中港務局、高雄港務局、花蓮港務局等

因目前仍有相關法規規定其須以考試用人,於相關法規未配合修正前,尚無法
以自行公開甄選方式進用不須考試及格資格之人員。

總而言之...以上國營事業民營化已是趨勢
若想當一輩子安穩的公務員 建議在投考前先做好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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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ry avatarHarry2006-09-04
這篇應該mark起來且放入精華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