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來源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678159.shtml
2.新聞內文
精神病患可否任警察 試院討論
【中央社╱台北15日電】
2014.05.15 04:00 pm
行政院提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草案盼增列精神病患不得任警察;但有考試委員質疑影響人
民任公職權利,全案將交試院小組審查。
公務人員任用法在民國102年時修正,刪除「經合格醫生證明有精神病者不得任用為公
務人員」之規定,要保障精神障礙病友不受歧視。
不過,內政部認為,警察人員工作特性和一般公務人員有別,警察長期處於高壓力、高
風險情境中,有精神疾病或身心狀況違常者,如果任用為帶槍執法的警察人員,將會造
成社會大眾不安,一旦違失發生,甚至造成人民生命、身體、自由、財產安全的重大損
害。
行政院提出「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希望考試院同意會銜,再送請立
法院審議。
修正草案規定,「罹患精神疾病或身心狀況違常,經主管機關委請2位以上相關專科醫
師諮詢,並經主管機關認定不能勝任職務」,不得任用。
草案說明指出,基於國家確保公共福祉及增進公共利益的需要,對於有精神疾病或身心
狀況違常者,適度限制其任用為警察人員的權利,這與憲法保障工作權的規定,尚無牴
觸,且屬合理而必要。
考試院會今天討論此案,有考試委員擔心影響人民任公職的權利,考試院會最後決定將
此案改交小組審查,進一步討論。
3.心得
之前警察有身高體重限制的爭議,後來逐步放寬
現在又有新爭議,所以又要放寬了??
人權是否無上限??
--
女權團體通常以致力於維護兩性平等為口號,
但是訴求的東西卻通常是一些只有女性能有,男性卻沒有的福利。
--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678159.shtml
2.新聞內文
精神病患可否任警察 試院討論
【中央社╱台北15日電】
2014.05.15 04:00 pm
行政院提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草案盼增列精神病患不得任警察;但有考試委員質疑影響人
民任公職權利,全案將交試院小組審查。
公務人員任用法在民國102年時修正,刪除「經合格醫生證明有精神病者不得任用為公
務人員」之規定,要保障精神障礙病友不受歧視。
不過,內政部認為,警察人員工作特性和一般公務人員有別,警察長期處於高壓力、高
風險情境中,有精神疾病或身心狀況違常者,如果任用為帶槍執法的警察人員,將會造
成社會大眾不安,一旦違失發生,甚至造成人民生命、身體、自由、財產安全的重大損
害。
行政院提出「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希望考試院同意會銜,再送請立
法院審議。
修正草案規定,「罹患精神疾病或身心狀況違常,經主管機關委請2位以上相關專科醫
師諮詢,並經主管機關認定不能勝任職務」,不得任用。
草案說明指出,基於國家確保公共福祉及增進公共利益的需要,對於有精神疾病或身心
狀況違常者,適度限制其任用為警察人員的權利,這與憲法保障工作權的規定,尚無牴
觸,且屬合理而必要。
考試院會今天討論此案,有考試委員擔心影響人民任公職的權利,考試院會最後決定將
此案改交小組審查,進一步討論。
3.心得
之前警察有身高體重限制的爭議,後來逐步放寬
現在又有新爭議,所以又要放寬了??
人權是否無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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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權團體通常以致力於維護兩性平等為口號,
但是訴求的東西卻通常是一些只有女性能有,男性卻沒有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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