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聘行政人員薪水問題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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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版上有相關經驗的人

我目前任職於國立大學的約聘人員,薪水目前是由比照國科會辦理。
任期是20081101~20090731。

但是日前(六月底)此國科會計畫的主持人,跟我說不付六月和七月的薪水。

我想問的是,是不是應該要照任期給付薪水呢?

目前很困惑,也不知道怎麼處理。

那我還是一樣要工作到七月底?

還是現在在就可以走人呢?

目前只有領到200905的薪資。

我是不是該爭取領到六月的薪資? 再離職?


謝謝大家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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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Valerie avatarValerie2009-07-05
沒付錢的月份就可以走人了 沒領到六月也太誇張了吧
Elvira avatarElvira2009-07-05
不付的理由是什麼呢?有工作就要付薪水啊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09-07-08
只要沒給錢就可以走人囉!! 那些應該給你的 錢去哪了?
Eartha avatarEartha2009-07-12
是你的錢就該拿回來啊..哪有做白工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