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約聘"的合法問題? - 職場Anonymous · 2016-10-10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常見的約聘是一年一簽 很多公司都在這樣做 但現在有個疑問是 約聘這件事似乎不合勞動法條中的定期契約 只要持續僱用超過三個月即強制回歸正職? 換句話說 民間公司行號的約聘都在貪便宜? 另外衍生出來的問題是 若某公司的員工人人都搞萬年約聘 這樣於法有據嗎? P.S.非指派遣和外包 ----- Sent from JPTT on my LGE LG-H815. -- 職場All CommentsKumar2016-10-14外商很多到這樣搞一年一簽,上市公司也有三個月ㄧ簽的...Anthony2016-10-17你是指契約超過六個月或是連續簽約是否合法?Christine2016-10-18其實法律上好像沒有所謂正職的定義,只有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的差別Rebecca2016-10-22就向樓上說的 所謂正職、約聘、工讀生這些名詞其實有跟沒Quanna2016-10-23有都一樣 這只是公司內部自己愛用什麼稱呼而已 ㄧ家店也Caitlin2016-10-27可以請兩個店員 做一樣的工作上一模一樣的時段給一樣的薪Cara2016-10-31水 ㄧ個叫正職一個叫工讀生 所以這只是內部稱呼 沒有是否Emma2016-11-02合法或是違法的問題 正職兼職約聘工讀生是可以隨取的稱呼Elvira2016-11-03只是約聘的薪水比正職好處理多了Ina2016-11-04老闆頭一年包給A公司,隔年原班人馬包給B公司,結果A跟B的大老闆是同一人,無縫接軌,就差在你有沒有要換簽?不簽就合約過期解約不續聘!Isabella2016-11-04正職要趕比較麻煩 約聘約到期就直接叫你滾Caitlin2016-11-08只要符合最低薪資,要用什麼方式聘人是公司的自由Related PostsMicroSHIFT 台灣微轉外語專長搭配餐飲內場廚藝專長算是好嗎在職場要做到怎樣才叫做不能被取代?跟資深的人競爭課長真累……跟資深的人競爭課長真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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