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小弟今天寫到一題刑法題目,約略描述如下:
甲為公務員,乙為其妻,丙為行賄於甲聯絡其妻,乙好錢財而甲端正不阿,便知會甲有人
將交付金錢而未說明原委,問甲乙之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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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主要的問題是,乙能否透過間接正犯擬制取得公務員身分?
因為看了幾本教科書答案不是很清楚,請高手略微協助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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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為公務員,乙為其妻,丙為行賄於甲聯絡其妻,乙好錢財而甲端正不阿,便知會甲有人
將交付金錢而未說明原委,問甲乙之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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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主要的問題是,乙能否透過間接正犯擬制取得公務員身分?
因為看了幾本教科書答案不是很清楚,請高手略微協助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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