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魯失業一年之後,最近終於順利應徵上一份工作了,
在人力銀行職缺看到的跟面試時,談到的薪水都是底薪3萬+業績獎金另計,
但在我昨天收到書面錄取通知之後,發現公司薪水的算法是:
"本薪2萬+例行性加班5千+績效獎金2千+薪點津貼3千"
我有疑問的點是績效獎金的部分,因為面試時面試官有提到如果未達業績有可能會扣薪,
也就是說不幸被扣薪的話薪水會低於當初約定的3萬,請問這樣是否合理呢?
要麻煩各位板友幫忙解答了,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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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力銀行職缺看到的跟面試時,談到的薪水都是底薪3萬+業績獎金另計,
但在我昨天收到書面錄取通知之後,發現公司薪水的算法是:
"本薪2萬+例行性加班5千+績效獎金2千+薪點津貼3千"
我有疑問的點是績效獎金的部分,因為面試時面試官有提到如果未達業績有可能會扣薪,
也就是說不幸被扣薪的話薪水會低於當初約定的3萬,請問這樣是否合理呢?
要麻煩各位板友幫忙解答了,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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