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問題 - 考試

Table of Contents

請大家幫我看看這兩題:

1.甲因罹患罕見疾病,經健保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告知後,向行政院衛生署
中央健康保險局申請給付,遭其否准。若甲欲進行權利救濟,首先應提
起下列何種程序?

A.申訴
B.爭議審議
C.訴願
D.給付訴訟

林清老師給的答案是(B),可是我覺得是(C),是打撤銷訴願或直接打課予義務訴訟?

覺得爭議審議這名詞好陌生......是我讀書時漏掉什麼了嗎?


2.不服罰緩處罰之相對人,因恐遭行政執行,遂先繳交罰緩,其後提起訴
願並經決定撤銷原處分。該處分相對人為請求原處分機關返還已繳交罰
緩,應為下列何主張?

A.公法上無因管理
B.公法上侵權行為
C.公法上信託關係
D.公法上不當得利

老師給的答案是(D),因為我沒看過類似題目所以猜(B),

我記得公法上不當得利是出現在行程法127條是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

不知道這題應該看法條或應該查照課本的哪一主題。


希望有人能解開我的疑惑,謝謝!

--

All Comments

George avatarGeorge2013-04-29
健保是特別的要先爭議審議在訴訟你可以去翻法條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3-05-03
上禮拜林清有特別說
Zora avatarZora2013-05-07
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執行怎會是違法的侵權行為
Cara avatarCara2013-05-11
健保法第六條,審議是訴願先行程序,特別規定
Lily avatarLily2013-05-15
不當得利阿 如果他撤銷訴訟成功表示該罰鍰金額已無公法上
原因 就依不當得利要求機關返還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3-05-16
有兩個特別一個是健保法和大學生申訴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3-05-18
侵權行為是以違法性為前提,當下並沒有違法
Robert avatarRobert2013-05-19
不當得利 民法 179去看一下吧 什叫沒看過類似題目= =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3-05-20
審議是 健保法中的特別規定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3-05-20
侵權行為是以違法性為前 https://daxi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