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才始準備法緒不久(自學)
讀到「衡平法」有些不解,
我看參考書對衡平法的解釋為
指法律所規定的事項如有缺漏或不足之處,
法院或其他適用法律者,
得斟酌事理及客觀情事以裁判或予以處理。
例如:民訴397、民法148。
而後又補充:衡平法原則:不欲有不法行為而無救濟
我的問題點在於:其原則指的無救濟是何意?
是不希望有不法的行為所以沒有救濟嗎??
才疏學淺,請鄉民指點指點…感謝
--
讀到「衡平法」有些不解,
我看參考書對衡平法的解釋為
指法律所規定的事項如有缺漏或不足之處,
法院或其他適用法律者,
得斟酌事理及客觀情事以裁判或予以處理。
例如:民訴397、民法148。
而後又補充:衡平法原則:不欲有不法行為而無救濟
我的問題點在於:其原則指的無救濟是何意?
是不希望有不法的行為所以沒有救濟嗎??
才疏學淺,請鄉民指點指點…感謝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