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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各位先進
情況大概是這樣
朋友在某間靠近南港的展覽公司擔任業務
已經過試用期一個月了
今天與主管面談
直接被告知試用期將被延長
原因就是在滿試用期前有接手到一個案子
當時在業務會議上主管有表明
怕這個案子在沒有經驗的新手上會流掉
當時我朋友並沒有反駁也沒有很強硬的要接
只是後來老闆開口說沒有經驗值就好好學習
叫我朋友繼續接手
無奈後來比稿後案子還是沒有談成
且中間在過程中客戶有直接聯絡過該主管(當時主管正忙著準備國外大展的事情)
主管當時也表示說不是很滿意朋友的工作表現
想請問各位的是 既然當初在試用期滿前就已經這麼明顯表達了
為何要等到試用期都過了一個月才提出要延長試用期
是純粹不覺得朋友現在有資格多領幾K
還是有軟性請朋友自己離開的意思呢?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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