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個人情況是待業約半個月
持續找工作中
昨天去了間公司面試業務助理(大發工業區)
上班時間是9點~18點
但其實一進去是key in 小姐開始做起
等到熟悉產品了才升業助 (當然薪水不一樣)
重點來了
另外,徵才網頁有寫說要會開車
面試時有提到我會不會開車,我說會!
又問我敢不敢開車,我說可以!
我以為是要出差才會開到車,
最後要錄取我之前問說:您能七點上班嗎?
開車載我小孩去高雄市上課.....(傻眼)
這..行的通嗎?
應徵新人是要載您的小孩上班?
(這只是我心裡的os)
但上班時間就是7點~16點下班
當然是和另一個同事照輪
雖然我答應了,面試也直接問我何時可以上班,
但就是覺得很怪,如果發生意外了,我怎麼賠得起阿?!
想聽聽大家的想法..
我該不該拒絕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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