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了一下文沒看到這個狀況
自己也是第一次辭職缺乏經驗
想多徵求版友的想法~
事情是這樣的
上一份工作是排班性質 小公司
做了快一年未滿
找到新工作以後我依規定提早20天告知離職
但運氣不太好
和我同時有一個比較晚近的同事也提了離職很缺人
我因為對同事感情和考慮人事主管(老闆娘)懷孕
提出新工作下班後可以繼續幫忙一陣子
直到今天才驚覺
如果過幾周老闆娘生產後還要做月子不能處理人事
難道我就要繼續這個工作?
兩邊一天工作總時數11個小時我還可以撐一下
問題在過去上班的經驗不是很開心已經無心久留
目前最大退讓是人事產後可待一個月,但有人接替就直接離職
要怎麼提比較委婉不傷情面又不會被盧呢?
其實真的想馬上走,都多留一個月了
有點後悔當初沒有提出明確幫忙時限
想請教版友通常是如何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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