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兩題民法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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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甲將其所有ㄧ棟房屋出租予乙,其後,乙徵得甲同意,以自己名義將全部房屋轉租予丙,

接著甲將房子賣予丁,並辦妥登記,請問房屋轉租效力存在何者之間??

答案:丙丁之間

問題:買賣不破租賃後

應該是丁與乙有租賃契約,

乙當時是用自己名義轉組予丙的,轉租效力應存在乙丙之間吧??







二、單純是想問第八百零五條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求前條第二項之報酬:

一、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或供公眾往來之交通設備內,由其管理人或受僱人拾得遺失物。

我想問的是KTV或電影院是否有權請求十分之ㄧ的報酬

(做題目中兩者答案似乎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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