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今年30歲,父60歲,母55歲今年7月母突然告訴我,我非父所親生因為我的血型是B,而父母都是O型但我真正的生父已經找不到了我因此在8月,向法院提出與父親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現在才向法院提時效性會太晚嗎目前正在等待開庭通知中想請問1.民法第1063條規定:「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前項推定,如夫妻之一方能證明妻非自夫胎者,得提起否認之訴。但應於知悉子女出生之日起,一年內為之。」看不太懂,��
請問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問題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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