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民法人格 財產上損害 的適用條文 ???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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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下

我原本以為是都用193
因為六法的說明就是 侵害人格權的 財產上損害

但王澤鑑請求權基礎的書中
卻都把傷害住院的「醫療費用」都用213寫

我估狗找一下
原本以為「醫療費用」是213
「看護費」用 才用193 因為是生活多增加的支出

但有些事務所貼的解析車禍小常識判決
法院又只用193就直接涵蓋「醫療費」了

請教這到底是該要怎麼分呢
是有分 還是沒分呢
畢竟王師的書也都有點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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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9-07-23
213-216不是請求權,184、192-195才是請求權
Enid avatarEnid2019-07-26
管見以為192-195是賠償範圍的規定,213-215是賠償方法
的規定,所以是因為193規定醫療費用是賠償範圍,然後
依213、215金錢賠償這樣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9-07-26
???
Rachel avatarRachel2019-07-27
請求權基礎在車禍是184、191-2吧!
Isla avatarIsla2019-07-30
一個是請求權基礎 一個是請求範圍...
Puput avatarPuput2019-07-31
至於193~195與213~218的規定通說認為是是特別規定與普通
規定的關係,也就是說213條以後稱損害賠償之債是損害賠
償一般性的規定,如果其他沒有特別規定就都要回到損害賠
償之債
Doris avatarDoris2019-08-03
簡單來說就是樓上講的這樣
Cara avatarCara2019-08-07
這邊都是在說損害賠償的方法與範圍
Belly avatarBelly2019-08-10
剛好193~195就是侵權行為關於損害賠償方法及範圍的特別
規定
Kama avatarKama2019-08-12
醫療費用213說當然可以,至於是否算193所稱的生活上所稱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9-08-16
的需求,如果不是因為車禍怎麼會增加醫療費的支出?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9-08-19
有人把193當基礎(黃) 另人把193當範圍(王)
Olive avatarOlive2019-08-21
通說認為 請求權基礎是184(責任成立) 192-195只是
責任範圍 而213-215是討論責任範圍的數額認定 但黃
茂榮師有不同見解
Faithe avatarFaithe2019-08-23
更正 應該說193-195 213-215都是責任範圍 只是193是
損害賠償之債的特別規定
193-195 囧 打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