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情況有 特休嗎?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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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上的前輩們,小的想請教一下,我去年7/18
到職現任公司,今年6/27跟公司提出離職申請,做到7/31,請教一下如此狀況是否有特休
呢?總共幾天啊?
感謝大家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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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onnor avatarConnor2017-07-05
超過半年 未滿一年 3天特休
超過一年7天 有七天可放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7-07-08
按勞基法是有 懂吧 ?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7-07-10
請問如果是歷年制的還會有嗎?
Regina avatarRegina2017-07-11
歷年制是什麼意思?勞基法>公司,管他什麼制,滿半年就
是3天,一年7天喲!
Kama avatarKama2017-07-12
若你都沒休到,總共有10日,依勞基法第38條規定,半年3
日,1年7日。你是去年7月18日到職,至106年1月1日滿半
年(因為第38條是106年1月1日施行),有3日。又,你到職
到106年7月17日滿1年,有7日。共計10日,記得新勞基法
第38條,特休未休,終止契約(離職)後,公司要將特休未
休折付工資給你喔。
Zanna avatarZanna2017-07-15
修正,應該是106年1月17日滿半年,有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