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也不知道對不對,但我是這樣猜測的,請姑且聽聽看。
題目用「餘額式試算表」來問,雖然我不知道為什麼,但可能就不能用借貸方的總額加
總來計算,而式要用相對性的「多計、少計」來判斷。
詳解中有分成「正確分錄」與「錯誤分錄」。
我是這樣理解的,如果你沒有做任何分錄的話
1. 文具用品 5000
現金 5000
這個分錄就等於是你漏記了,所以:文具用品的借方少計5000、現金的借方多計5000。
而今天不只是漏記,而且還記錯了,所以有錯誤分錄:
文具用品 500
現金 500
以沒有做任何分錄來判斷的話,這個分錄等同於是你多記了,所以文具用品的
借方多計500、現金的借方少計500。
這相當於是把「做錯了」這件事,拆成「正確分錄少計」、以及「多記了錯誤分錄」兩部
份。
合併一起來看,文具借方少計5000、多計500,多的要減回,少的要加回,是不是
有差4500?
這大概就是詳解要表達的意思。
最後:
正確分錄:
文具_借方少計5000、現金_借方多計25000、應收帳款_借方少計1000
銷貨收入_貸方少計1000、應付帳款_貸方多計20000
少計正確分錄而造成的借貸影響:借方多計19000、貸方多計19000
錯誤分錄:
文具_借方多計500、現金_借方多計20500
銷貨收入_貸方多計1000、應付帳款_貸方多計20000
多記了錯誤分錄而造成的借貸影響:借方多計21000、貸方多計21000
兩者合計(少記正確分錄加上多記錯誤分錄的影響):
19000+21000=40000
所以兩方都多計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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