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附條件贈與乙房屋 1 棟,並依土地法及土地登記規則辦理預告登記後,甲又將該屋出
售給丙,甲丙間之處分行為, 效力如何??
(A)有效?
(B)無效?
(C)效力未定?
(D)得撤銷
答案是B
想請問各位前輩,甲明明已經把房子登記給乙且又預告登記。
那現在甲又把房子再賣給丙,應該是無權處分,效力未定,但為什麼答案是無效?
就算從預告登記的條文來看,本題也不是"乙"處分土地,而是"甲"要處分土地,這樣也沒
有本條的適用。
希望板上的同學可以幫忙解惑,謝謝
--
售給丙,甲丙間之處分行為, 效力如何??
(A)有效?
(B)無效?
(C)效力未定?
(D)得撤銷
答案是B
想請問各位前輩,甲明明已經把房子登記給乙且又預告登記。
那現在甲又把房子再賣給丙,應該是無權處分,效力未定,但為什麼答案是無效?
就算從預告登記的條文來看,本題也不是"乙"處分土地,而是"甲"要處分土地,這樣也沒
有本條的適用。
希望板上的同學可以幫忙解惑,謝謝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