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行政處分和事實行為的分辨???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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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y111101 ()》之銘言:
: 1.甲積欠稅款達新臺幣50 萬元,臺北市國稅局乃通知甲於30 日內繳納。甲屆時未
: 依限繳納稅款,臺北市國稅局乃函請行政執行署臺北執行處依法強制執行,並以
: 副本通知甲。此一通知屬下列何項行政行為?
: (A)行政處分(B)事實行為(C)行政指導(D)行政命令

臺北市國稅局函請行政執行署臺北執行處依法強制執行,並以副本通知甲
簡單來說就是
副本只是通知甲
科科 你不繳稅 要請人來強制執行了 你皮繃緊一點XD
並沒有因此造成甲的任何權益損害 只是通知你而已
所以是事實行為

: 2.財政部依「限制欠稅人或欠稅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實施辦法」規定,轉請內政部入出國
: 及移民署函知納稅義務人欠稅不得出境,並將副本送達納稅義務人。
: 此副本依實務上之見解
: (A)觀念通知(B)行政命令(C)行政處分(D)行政指導

簡單來說
就是甲因為欠稅被通知不能出境

那副本
就是 你不繳稅 所以你不能出境了
已經因此造成甲的入出境的權益遭到損害
所以是行政處分

: 答案1(B)
: 答案2(C)
: 相信大家對考題很熟悉
: 這兩種副本滿像的,有人知道差在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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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3-05-13
是的 重點在規制效果
Oliver avatarOliver2013-05-14
第一題的甲不是都確定要被強制執行了嗎?
George avatarGeorge2013-05-17
第一題的執行名義是之前那個處分的原因吧
Oliver avatarOliver2013-05-18
第二題 方便救濟所以視為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