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高普考服兵役保留訓練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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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目前念碩二,還沒當兵,用碩士保留訓練資格

因為一些因素即將休學(5月初)


目前正在等專長替代役抽籤(6月初公布結果、8月左右入伍)

或是預官(5月底考試、8月入伍)


看了一些說明是,休學(碩士原因消滅)後須於三個月內申請補訓

但若要服兵役,則可以附上軍人証,一同申請補訓+延訓




Q7:以「進修碩士」事由申辦保留受訓資格者,可否再以「服兵役」事由申辦保留受訓資
格?
A:1.可以。
2.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條第3項及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15條規定,「進修碩
士」及「服兵役」事由,皆可個別向保訓會申辦保留受訓資格。
3.因此,前以「進修碩士」事由經保訓會核准保留受訓資格者,於原因消滅後倘再接獲入
伍通知,可再以「服兵役」事由向保訓會申辦保留受訓資格。另如「進修碩士」事由原因
消滅時間點與「服兵役」時間相近,請向保訓會一併提出補訓申請書(按因進修碩士原因
消滅)及保留受訓資格申請書(按因服兵役)。



但如上述,我正在等替代役以及預官,沒辦法在休學後馬上拿出軍人証或是徵集令延訓

想請問是否能用替代役申請收據、或是預官准考證申請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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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rin avatarErin2014-05-08
原因消滅後,三個月內一定要去辦補訓.
Eden avatarEden2014-05-09
三個月內要生出來
Iris avatarIris2014-05-10
類似召集令的東西就可吧,我之前當兵也是後補軍人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