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104年律師錄取方式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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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unkboy (petrucci)》之銘言:
: 今天剛好翻閱一下最新一期臺灣法學雜誌
: 訪問了蘇秋遠司長等人(下期應該會訪問到董保誠)
: 談到這次律師考試改制的方式和想法
: 要是沒有誤解文中內容
: 錄取應要有兩要件
: 共同應考科目(不含選考科目)五科總成績須為全部應考人前50%
: 且
: 於選考的該組總成績(沒有寫很清楚,但是應該是含選考科目六科總分)
: 為該組應考人數的前33%
: 換言之,不管各科目組群人數,都是錄取各群組前33%,
: 當然也要符合共同五科為全部前50%
: @@如此一來錄取人數應該還是差不多?
: 但是選考哪一組變得很重要?


我覺得這套制度可能有問題


最公平的方法應該是五科成績的33%+該科成績33%為該組最低錄取分數


否則假設今天一個情況

四組選考科目人數一樣,並且前33%都是50

但海洋法那組剩下五科的前33%是450 智財那組是500

結果海洋法那組律師500(450+50)分能上 智財那組550(500+50)才能上 不是很怪?

最公平的就是取五科的前33%(假設只有智財和海洋法兩組且人一樣多,則是475)

再加上各組選考科目的33% 50

每組現在都是525(475+50)最公平

不會有看哪組比較好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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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ke avatarJake2014-04-19
董部長上任後一直在亂搞...越來越難懂考選部的用意
Donna avatarDonna2014-04-23
想也知道有利益團體在推
Bennie avatarBennie2014-04-26
反正最可憐的叫考生 任人擺佈
Zanna avatarZanna2014-04-29
海洋法這種都能拿來考了 看來想賣教科書想瘋了XDDD
Tom avatarTom2014-05-01
看雜誌上司長是說因為科目不一樣所以獨立計算@@
Dinah avatarDinah2014-05-05
各該組的前33%是五科+選考科的前33%不是選考科單科前33%
Necoo avatarNecoo2014-05-10
= =考試彷彿就是各領域角力的結果,商事法瞬間少了100分
Steve avatarSteve2014-05-12
商事法超猛好嗎...不然原本董部長想把它列選考...
只是老師沒教科書賣 她們會很生氣 會鬧會反彈
Necoo avatarNecoo2014-05-15
不是說有人想把保險法也踢出去XDD
Wallis avatarWallis2014-05-20
票據法表示:
Emma avatarEmma2014-05-21
票據法還好 因為高考商事法+司律一試依舊有考
Oliver avatarOliver2014-05-24
\而且比較care自己教科書的應該是公司政交吧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4-05-29
其實 就考了
補強弱科不要偏廢
因為不合理的制度,我們也改不了他了
Sandy avatarSandy2014-05-31
白老鼠:'(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4-06-05
選對科差很多,明年的話我跟我同學是準備選財稅法,一來業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4-06-10
務平時較常接觸,二來研究所好像只有台大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