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調降健保投保金額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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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勞保投保$33300(還是有寫過申請調降)...但健保則是$43900級距(民國100年剛成立時問過健保局....說不能調降)
目前公司底下除了老闆只有一個小姐....老闆很想調降健保投保金額...因每月負擔太大(雇主要全額負擔)
不知是否可以調降...?是否不能低於勞保投保金額?
還是要寫跟勞保投保的金額一樣ㄋ?
如果可以要填寫哪些文件及附上哪些證明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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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rge avatarGeorge2013-03-17
投保金額調整下限:A.僱用被保險人數五人以上之事業負責人或會計師、律師、建築師、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自行執業者,最低不得低於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最高一級(目前為43,900元)及其所屬員工申報之最高投保金額。
B.僱用被保險人數未滿五人之事業負責人、前款以外之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或屬於自營業主者,最低不得低於公民營事業機構受僱者之平均投保金額(目前為34,800元)及其所屬員工申報之最高投保金額。但未僱用有酬人員幫同工作之本款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其自行舉證申報之投保金額,最低以投保金額分級表第6級(目前為22,800元)為限。
C.申報之投保金額均不得低於其適用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之月提繳工資及勞工保險之投保薪資。
調降投保金額公司組織之負責人:A.應檢附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以該結算申報書中營利所得項下該公司分配之股利為其營利所得),並附申報該營利所得之「各類所得扣繳及免扣繳憑單」。
B.當年度該公司如未分配盈餘,應檢附股東大會不分配盈餘紀錄,如無該紀錄,應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上切結盈餘不分配。
C.如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未影印留底,應向該管國稅局稽徵所申請影印最近年度之綜合所得稅結算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