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工作老實說做得很不愉快
家庭式的小公司 才三四個人就在那搞小團體
每天午休下班時間一到就開始講別人閒話
主管看我不爽很久
也背著我找人然後對著新人說不要跟我私底下有太多接觸
跟新人說他打算火掉我 要新人不要跟我說他的打算 讓我以為他是應徵另一個職缺
不過在他還沒告知要火掉我之前 我就已經先提出離職了
也預告我只做到7月底
結果很不巧~ 交接兩天 新人在昨天跑了
結果一早主管跑來跟我說 問我能不能延長離職日期
我直接說我要搬回家 沒辦法
主管就開始拿沒責任感這種事情壓我
說你做事怎麼能夠這樣
說上一個人也是跟我交接三個禮拜才走的
(也不想想上一個人是做多久 他做超過一年 20天前提離職不是正常嗎)
我才做4個月 我也是按照正常程序10天前提離職阿= =
如果下一個人來做兩天又閃人 那我不是永遠都不用離職了
我要不要做到我預告的時間就直接閃人呢
(真的很想下禮拜四東西收一收 禮拜五就直接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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