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請各位提供高見!
朋友準備離職,預計用休退的方式(最後一天到公司後,開始放假直到把假期用),主要是考量勞健保還可以掛在公司那,不用自己繳交。
但是他有個同事建議:由於當事人的薪水很高,其實直接把特休換錢離開,換工作中間的空擋,就算自己去繳交健保費,也還是比公司繳交健保費來得划算。
照這同事的意思,如果當事人的薪水高於多少,那他把特休換錢後自己去繳交勞健保,會是比較划算的呢?
這朋友預計在新舊工作間有一周的休息時間,所以只是差別在那段時間的身分,不會直接上班。
以下把可能情境羅列:
情境ㄧ,特休不換錢:
- 休假時,仍有舊公司的勞健保
- 下個月可以再領公司薪水(如特休剩下六天,可以領取一週五天,前後週末各兩天,以及剩下的一天,總計十天的薪水)
情境二,特休直接換錢:
- 新舊公司銜接期無勞健保,國民年金繳費單再現。
- 離職時賺一波獎金(這跟特休放完後拿薪水,不是一樣的意思嗎?)
也有看到網路資訊,說年假換錢免扣稅金,但是若是上述的變成月薪領回來,就會被扣稅金?
…有什麼建議都歡迎,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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