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特休未休完...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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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公司是進公司當年當月即享有一天特休 隔月也可再享一天

也就是說如果是6月就職則6.7.8.9.10.11.12月都各享有一天特休

每滿一年則再多一天特休...

我的情形是 (我做到2013.03月底)

任職滿五年(2008/2/25-2013/2/25), 2013年可休年假共為17天

公司是依 2013年實際工作月比率分攤 17*(3月/12月)=4.25天 算給我4.25天

因公司離職特休 未休完可折合薪資

所以才上來問問...畢竟差十幾天 對我而言滿多的...

請問這樣計算特休的方式對嗎?

另外...若非自願離職

有關離職員工補償:若順利完成所有離職與交接程序,

將於離職當月月底入各位的薪資帳戶.

例如於4/5離職,則將於4/30領得員工補償.

員工補償包括:

1. 當月月薪.

2. 今年未休完年假日數 折合薪資.

3. 依勞工基準法所列之資遣費用補償
(每年年資折合半個月月薪,未滿一年部分依日數比例計算)

這樣還有什麼東西需要注意的嗎?

麻煩幫我看看 先謝謝大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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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umar avatarKumar2013-03-25
薪資要用全薪....不可以用底薪
Olga avatarOlga2013-03-30
進公司就有年休的預休制 你公司算法是對的
Sandy avatarSandy2013-04-03
如果是在職滿一年才有年休,就不能這樣算
Edith avatarEdith2013-04-06
全薪是含電話費等..補貼嗎?
那我這段期間 可以主張將未休完年假休一休...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3-04-11
而不扣到 特休未休完 折合薪資的假嗎?也就是說...
Jacky avatarJacky2013-04-13
用特休 休到離職 而不會扣到 公司應給的未休完特休薪資?
Gary avatarGary2013-04-14
...意思就是你到三月底離職本就只有4.25天 休超過他可
以扣你薪水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3-04-16
勞基法規定:"任職滿一年後"隔年要有至少七天特別休假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3-04-17
也就是做滿一年才給的,你有權全部休完它再走或全折錢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3-04-19
像預休的,就是做到幾月算比例給(但已優於勞基法)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3-04-22
原來如此...感謝回答我疑惑的大家!!
Elvira avatarElvira2013-04-27
都已經要走了,就別計較那麼多了!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3-05-01
嗯,我也是這麼想,不要計較,但是想弄清楚啦,因為公司
Damian avatarDamian2013-05-01
對員工都還不錯,想說應該不會那麼苛刻離職員工,才上來
Queena avatarQueena2013-05-05
結果是自己沒那麼清楚其中的環節XD,這樣也沒被凹或佔公司
Gary avatarGary2013-05-07
便宜,還滿公平的,心裡也更豁然開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