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ER (可亥金)》之銘言:
: 我想請問 我這個月25號就滿三個月了,我有去電去詢問過勞工局,
: 勞工局的回覆是未滿三個月可不須預告日,而且公司在我遞出離職申請書後,
: 就請同事來交接我的工作,後來我詢問公司主管工作結束的時間,
: 結果主管是回覆我說她是晚上才看到我的離職單(我是15號就先告知主管,16號就拿申
: 請書給我,17號早就叫同事來交接)
: 說確定的結束時間要等公司總經理簽核後才生效,還說我們間接人員要30天才能離職,
: 今天我跟公司主管說 我未滿3個月是可以不用預告日,而且交接工作也已經完成,公司規
: 定的30天是適用在滿三年以上的員工
: 結果公司回說公司的規章之前皆已詢問過勞工局,規章制訂後也送勞工局審查合格
: 說一切依規定處理 說我有權不去上班 然後明天開始依曠職論..
: 當初進公司 是有給我們簽署 上頭是好像有間接人員須提前30天提出
: 這樣是不是就算我違約?! 公司能藉此扣掉我的薪資嗎?
很簡單啊
你就去嘛,去了在那打電動混事情上網路~
然後呢?
你就讓牠們忍嘛!牠們忍膩的就會開妳了~
喜歡舉莫名其妙的自創勞基法是不?
他們開你的當下,你可以舉正規勞基法,要他們支付退職金
雖然三個月不能付三小,但算算也有1/4月薪,好歹五千元....
你這樣幹,相信我,三天內牠們絕對就會讓你走了.....
曠職? 不知道你的手機有照相功能嗎?
趕快把打卡照一照,牠們真要玩,立刻投訴牠們卡你的加班費
要他們把多的錢吐出來....
--
: 我想請問 我這個月25號就滿三個月了,我有去電去詢問過勞工局,
: 勞工局的回覆是未滿三個月可不須預告日,而且公司在我遞出離職申請書後,
: 就請同事來交接我的工作,後來我詢問公司主管工作結束的時間,
: 結果主管是回覆我說她是晚上才看到我的離職單(我是15號就先告知主管,16號就拿申
: 請書給我,17號早就叫同事來交接)
: 說確定的結束時間要等公司總經理簽核後才生效,還說我們間接人員要30天才能離職,
: 今天我跟公司主管說 我未滿3個月是可以不用預告日,而且交接工作也已經完成,公司規
: 定的30天是適用在滿三年以上的員工
: 結果公司回說公司的規章之前皆已詢問過勞工局,規章制訂後也送勞工局審查合格
: 說一切依規定處理 說我有權不去上班 然後明天開始依曠職論..
: 當初進公司 是有給我們簽署 上頭是好像有間接人員須提前30天提出
: 這樣是不是就算我違約?! 公司能藉此扣掉我的薪資嗎?
很簡單啊
你就去嘛,去了在那打電動混事情上網路~
然後呢?
你就讓牠們忍嘛!牠們忍膩的就會開妳了~
喜歡舉莫名其妙的自創勞基法是不?
他們開你的當下,你可以舉正規勞基法,要他們支付退職金
雖然三個月不能付三小,但算算也有1/4月薪,好歹五千元....
你這樣幹,相信我,三天內牠們絕對就會讓你走了.....
曠職? 不知道你的手機有照相功能嗎?
趕快把打卡照一照,牠們真要玩,立刻投訴牠們卡你的加班費
要他們把多的錢吐出來....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