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 工讀是否雙倍薪水? - 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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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突然想到10/31為勞工例休

那天剛好有一個小打工

是從13:00~16:00

但不知道那天是否算加倍薪水!

雇主目前是回應說~

10/31非國定假日 只是勞工例休

所以沒加倍喲!

還舉例

工資雙方約定之時薪已達126元以上,是否還要給「例假日」工資?

A:按時計酬者如經勞資雙方以不低於126元(自106年1月1日起,調整為133元)之金額約定時薪,除另有約定外,允認已給付勞基法第39條所定例假日照給之工資,嗣後毋須另外計給。

請大家解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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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Necoo avatarNecoo2016-11-02
當然要 那是國定假日
Yuri avatarYuri2016-11-06
妳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去,不是很缺就不要去給他凹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6-11-10
國定假日是寫在勞基法..
Eden avatarEden2016-11-13
應該說勞工用的國定假日
Megan avatarMegan2016-11-16
國定假日出勤沒有給予加倍的薪水,會處罰2到30萬罰鍰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6-11-21
公司資料給我
Zora avatarZora2016-11-22
沒雙倍就是違法.鬼島老闆屁話最多.勞工局罰他個2萬
Isla avatarIsla2016-11-25
他們還說因為是臨時工所以沒有
Elvira avatarElvira2016-11-27
嘖嘖
Hedwig avatarHedwig2016-11-28
臨時工=低等下人 正職=奴隸 中高階=牢頭 都沒有人權..
Rachel avatarRachel2016-11-30
我在國家單位打工,有加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