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甲公車公司僱用之司機乙於執行職務時,不慎撞傷路人丙,
乙對丙之損害賠償責任罹於時效後,丙轉而向甲請求賠償時,
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猨
A甲得拒絕全部給付 獏
B甲僅須負二分之一的賠償金額
C甲僅須負四分之一的賠償金額 斅
D甲須負全部之賠償金額
正解A
想問的是這例子為何不能適用 第二百七十六條
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消滅時效已完成者,他債務人仍不免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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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對丙之損害賠償責任罹於時效後,丙轉而向甲請求賠償時,
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猨
A甲得拒絕全部給付 獏
B甲僅須負二分之一的賠償金額
C甲僅須負四分之一的賠償金額 斅
D甲須負全部之賠償金額
正解A
想問的是這例子為何不能適用 第二百七十六條
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消滅時效已完成者,他債務人仍不免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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