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丙出資300萬元,以未成年子女丁名義購置公告現值90萬元之土地一筆,
並支付移轉該筆土地之土地增值稅20萬元,假設丙當年度無其他贈與,
則丙應申報贈與總額:
(A)320萬元 (B)100萬元 (C)110萬 (D)不須申報贈與稅
本題標準答案為(C)
我的疑問在於110萬並沒有超過免稅額
為何需要申報而不直接選(D)?
--
並支付移轉該筆土地之土地增值稅20萬元,假設丙當年度無其他贈與,
則丙應申報贈與總額:
(A)320萬元 (B)100萬元 (C)110萬 (D)不須申報贈與稅
本題標準答案為(C)
我的疑問在於110萬並沒有超過免稅額
為何需要申報而不直接選(D)?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