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地特四等法學緒論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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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地特四等 法學緒論

第13題:立法院開會時,下列何者得就與其相關之事項列席陳述意見?

答案:C 司法院院長

但為何是司法院院長 而非D參謀總長

應釋字461號解釋 五院本於互相尊重之立場,得不收邀備詢!且其中題到參謀總長

就其事項,除有正當理由外,不得拒絕應邀到會備詢!

請問我是哪裡誤解還是哪裡有漏讀?

請各位版上好友解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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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dame avatarMadame2012-12-24
憲法第71條?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2-12-28
原來是在這!看來是我沒讀仔細!謝謝
Ina avatarIna2012-12-30
所以其實不能漏了讀憲法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