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律師落榜整理 - 考試
By Steve
at 2013-01-07T16:59
at 2013-01-07T16:59
Table of Contents
落榜的不是我啦
是觀察身邊落榜的朋友們
普遍都是爆商法,最低的有3x or 4x的
好一點的5x or 6x
這次票據給分好像都偏低,不特別討論
我比較想討論的部份是公司證交方面
發現身邊爆商法的朋友們,公司法都偏低
一題拿5分的不在少數,新制的5分在舊制25分的配分下約是3分左右
已經是接近0分的給分了,非常淒慘
而新制商法共200分,其中公司證交佔3/5, 120分
簡而言之新制的公司證交佔分比例很重(廢話)
小弟的商法考的還算不錯,公司證交算是拿手科目,三題加起來8x分
想稍微和大家分享一下考試的技巧和心得,
我在研究所版也發過讀書心得,有空可以去看一下
就公司證交的內容份量來說,我個人覺得這配分還算合理
但偏偏公司證交的法理和傳統民、刑、公法的法理不太相同
導致很多人對於公司相當苦手,有些人甚至直接放棄公司法
但放棄公司法,證交法大概也去一半了,導致商法200分也差不多去一半
總分1000分的考試只剩900分,要上榜變得頗困難
所以絕對絕對不能放棄公司法,
就策略性來說,寧願放棄票據、保險、
甚至公法(公法博大精深,要唸到拿到高分比商法拿高分的難度難上許多)
都比放棄公司法划算
而120分的配分也使得公司證交的配分高過憲法、行政法、刑法、刑訴(個別是100分)
我個人認為商法要拿高分比公法、刑事法拿高分簡單的多
公法、刑事法的體系非常龐大,考點又多又雜,要拿到好分數不簡單
但商法的考點相當固定,體系架構相較於公法、刑事法也簡單的多,投資報酬率相對高
是拉分的利器,別再把商法當做小科看待了
分享一些公司證交考高的小秘訣,台灣的公司法和證券交易法幾乎都是移植自美國法
所以考試時可以很放心的寫英文名詞,
就像當初程政大說他考保險法會寫德文是一樣的道理
而且公司法還沒有像保險法有美派德派之爭
例如寫到公司法23條董事的忠實義務時,可以很放心的寫出fiduciary duty
考到忠誠義務時,可以寫出duty of loyalty,絕對有加分效果
證交法的話就是要背case name, 賴英照老師和劉連煜老師的書上都有引出美國的case
例如考到內線交易的重大性定義時,就可以寫
依照美國法TSC v. NORTHWAY一案之意旨,所謂內線消息之重大性,係指一理性投資人若
知悉該消息,會影響其投資判斷之決策時者,該消息即具重大性,我國證券交易法第157條-1
第五項採相同立法
證交法需要背的case name不多,可以稍微花些時間背起來,會有很大的加分作用
公司法的考點可以分為傳統考點(老梗)和新興考點(新梗),
其中新興考點會出現在老師的文章和研究所考試中
而國家考試中,老梗和新梗大約各佔一半
觀察新制的2題公司法,我發現公司法普遍第一題比較簡單,第二題偏難
第一題通常是比較基本、常見的老梗,考古題幾乎都有出現過
如果沒時間考古題的話就看看當年度的研究所考題吧,
像司法官考的監察人代表公司交易應是共同代表還是個別代表,去年很多老師寫過文章
研究所也有考出來過,不會寫的說實話就是沒有follow到新的考點
而第二題較艱澀,考點甚至有點隱晦,比較偏向文章題的新梗,
但若基本功不錯的話還是可以推導出來
而這兩年公司法修了一些頗重要的條文
學者大多贊同該次修法,也成為去年研究所考試和國家考試的重點
真的沒有太多時間唸公司法的人,可以考慮從修法的部份下手,但在新制的配分底下
還是建議好好的把公司法唸過一遍比較穩當
證券交易法的部份,在準備考試上,相較於公司法、甚至其他科目都簡單的多
證交法的考點非常非常固定,可以考出來的考點幾乎在10個以內
可以參考台、政、北、東吳等校的研究所考題
考點幾乎都重複過,會考的條文就是那幾條,
如:14條~14條之4、20條、20條之一、22條、22條之二、26條之一、28條之二
30~32條、43-1~43-8、150條、155條~157條
剩下的條文在二試中幾乎不會考,這兩年內線交易就考了2、3次,
101年司法官考場外交易禁止應該算是比較冷門,但還算是考點的題目了
101年律師一樣考內線交易,不過他考的比較隱晦,考點也比較新
但基本上掌握內線交易的要件和原理,要推出來也不是難事
我當初也是邊寫邊推推出來的
說了這麼多,其實就要勸大家不要放棄公司證交,這兩科是大家上榜的好利器XDDD
再分享兩點自己的心得,
第一:
我在考律師時,只有公法按照時間比例(一題50分,分配的時間是40分鐘)寫
其他三科雖然有擬定寫的時間,但到最後都是寫前面的題目花太多時間在定義、涵射上
以致於最後一題的時間不夠,只能直接涵射,沒時間定義,篇幅也相對少
但收到成績單,最後一題的分數也都還不錯,可以得到以下結論:
定義不是這麼重要,直接涵射也是ok的,所以時間的分配可以稍微寬鬆一點
第二:
看到不會寫或不熟悉的題目,千萬不要放棄掙扎,有掙扎有分
像今年刑事法第二題考定應執行刑的部分
說實話我完完全全不會(正常人應該也都不會XD),硬著頭皮翻法條下去寫
還真的給我翻到51、53、57條等,稍微操作一下就抄上去
收到成績單我這題30分拿了20.5分,真是出乎意料
身邊有些朋友看到不熟悉的題目,就把時間分配在其他題上,該題呈現半放棄狀態
老師給分當然就... 如果自己先放棄了,老師不可能給太高的
屁話有點多,最後祝大家順利上榜,有什麼問題的話也歡迎大家寫信給我
--
是觀察身邊落榜的朋友們
普遍都是爆商法,最低的有3x or 4x的
好一點的5x or 6x
這次票據給分好像都偏低,不特別討論
我比較想討論的部份是公司證交方面
發現身邊爆商法的朋友們,公司法都偏低
一題拿5分的不在少數,新制的5分在舊制25分的配分下約是3分左右
已經是接近0分的給分了,非常淒慘
而新制商法共200分,其中公司證交佔3/5, 120分
簡而言之新制的公司證交佔分比例很重(廢話)
小弟的商法考的還算不錯,公司證交算是拿手科目,三題加起來8x分
想稍微和大家分享一下考試的技巧和心得,
我在研究所版也發過讀書心得,有空可以去看一下
就公司證交的內容份量來說,我個人覺得這配分還算合理
但偏偏公司證交的法理和傳統民、刑、公法的法理不太相同
導致很多人對於公司相當苦手,有些人甚至直接放棄公司法
但放棄公司法,證交法大概也去一半了,導致商法200分也差不多去一半
總分1000分的考試只剩900分,要上榜變得頗困難
所以絕對絕對不能放棄公司法,
就策略性來說,寧願放棄票據、保險、
甚至公法(公法博大精深,要唸到拿到高分比商法拿高分的難度難上許多)
都比放棄公司法划算
而120分的配分也使得公司證交的配分高過憲法、行政法、刑法、刑訴(個別是100分)
我個人認為商法要拿高分比公法、刑事法拿高分簡單的多
公法、刑事法的體系非常龐大,考點又多又雜,要拿到好分數不簡單
但商法的考點相當固定,體系架構相較於公法、刑事法也簡單的多,投資報酬率相對高
是拉分的利器,別再把商法當做小科看待了
分享一些公司證交考高的小秘訣,台灣的公司法和證券交易法幾乎都是移植自美國法
所以考試時可以很放心的寫英文名詞,
就像當初程政大說他考保險法會寫德文是一樣的道理
而且公司法還沒有像保險法有美派德派之爭
例如寫到公司法23條董事的忠實義務時,可以很放心的寫出fiduciary duty
考到忠誠義務時,可以寫出duty of loyalty,絕對有加分效果
證交法的話就是要背case name, 賴英照老師和劉連煜老師的書上都有引出美國的case
例如考到內線交易的重大性定義時,就可以寫
依照美國法TSC v. NORTHWAY一案之意旨,所謂內線消息之重大性,係指一理性投資人若
知悉該消息,會影響其投資判斷之決策時者,該消息即具重大性,我國證券交易法第157條-1
第五項採相同立法
證交法需要背的case name不多,可以稍微花些時間背起來,會有很大的加分作用
公司法的考點可以分為傳統考點(老梗)和新興考點(新梗),
其中新興考點會出現在老師的文章和研究所考試中
而國家考試中,老梗和新梗大約各佔一半
觀察新制的2題公司法,我發現公司法普遍第一題比較簡單,第二題偏難
第一題通常是比較基本、常見的老梗,考古題幾乎都有出現過
如果沒時間考古題的話就看看當年度的研究所考題吧,
像司法官考的監察人代表公司交易應是共同代表還是個別代表,去年很多老師寫過文章
研究所也有考出來過,不會寫的說實話就是沒有follow到新的考點
而第二題較艱澀,考點甚至有點隱晦,比較偏向文章題的新梗,
但若基本功不錯的話還是可以推導出來
而這兩年公司法修了一些頗重要的條文
學者大多贊同該次修法,也成為去年研究所考試和國家考試的重點
真的沒有太多時間唸公司法的人,可以考慮從修法的部份下手,但在新制的配分底下
還是建議好好的把公司法唸過一遍比較穩當
證券交易法的部份,在準備考試上,相較於公司法、甚至其他科目都簡單的多
證交法的考點非常非常固定,可以考出來的考點幾乎在10個以內
可以參考台、政、北、東吳等校的研究所考題
考點幾乎都重複過,會考的條文就是那幾條,
如:14條~14條之4、20條、20條之一、22條、22條之二、26條之一、28條之二
30~32條、43-1~43-8、150條、155條~157條
剩下的條文在二試中幾乎不會考,這兩年內線交易就考了2、3次,
101年司法官考場外交易禁止應該算是比較冷門,但還算是考點的題目了
101年律師一樣考內線交易,不過他考的比較隱晦,考點也比較新
但基本上掌握內線交易的要件和原理,要推出來也不是難事
我當初也是邊寫邊推推出來的
說了這麼多,其實就要勸大家不要放棄公司證交,這兩科是大家上榜的好利器XDDD
再分享兩點自己的心得,
第一:
我在考律師時,只有公法按照時間比例(一題50分,分配的時間是40分鐘)寫
其他三科雖然有擬定寫的時間,但到最後都是寫前面的題目花太多時間在定義、涵射上
以致於最後一題的時間不夠,只能直接涵射,沒時間定義,篇幅也相對少
但收到成績單,最後一題的分數也都還不錯,可以得到以下結論:
定義不是這麼重要,直接涵射也是ok的,所以時間的分配可以稍微寬鬆一點
第二:
看到不會寫或不熟悉的題目,千萬不要放棄掙扎,有掙扎有分
像今年刑事法第二題考定應執行刑的部分
說實話我完完全全不會(正常人應該也都不會XD),硬著頭皮翻法條下去寫
還真的給我翻到51、53、57條等,稍微操作一下就抄上去
收到成績單我這題30分拿了20.5分,真是出乎意料
身邊有些朋友看到不熟悉的題目,就把時間分配在其他題上,該題呈現半放棄狀態
老師給分當然就... 如果自己先放棄了,老師不可能給太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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