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檢事官偵實組上榜心得分享 - 考試
By Quanna
at 2012-12-16T15:31
at 2012-12-16T15:31
Table of Contents
背景:
中部某私立大學社會學系畢業,沒唸過法律的門外漢,第一次參加國考。
大學畢業後即進入職場,雖然工作穩定,薪水不差(三萬多),也頗受老闆賞識,
但我心裡總有一個聲音,告訴我"這不是我想要的人生,我想要改變"。
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下走進補習班詢問司法方面的考科,發現檢事官時,
只能以"相見恨晚"來形容我的心情,這根本就是我夢想中的工作啊!
我非常確定這就是我要努力的目標,而決定投入國考。
非常感謝父母的支持,讓我得以全職考生的身分準備考試。
各科成績:
國文 74(作44,公12,測18)
法學知識與英文 80
智慧財產權法 86
刑法 58
刑事訴訟法 49
英文 84
行政法 47
犯罪學 70
平 均 67.9332 (錄取標準:67.1)
口 試:78.3333 總成績(筆試+口試):68.97(錄取標準:68.26)
成績排名:1
讀書方法:
1、目標明確:
我也可以從年初考到年尾,反正一年有那麼多種國考,但我沒有給自己設定「備胎」,
檢事官是我唯一的目標,其他的我都沒興趣,若一次考不上就考第二次,
沒想到一次就上榜,倒是令我挺意外的!也可能是我一心一意專心準備檢事官考試,
沒有分神去想其他的退路,反而得以集中火力吧!
2、明確擬訂考試策略:
選擇偵實組的挑戰在於,外行人苦讀一年如何抵過法律系大學四年的法律薰陶?
一味地埋頭苦讀豈能辦到?若沒有明確的考試策略,我也只是眾多陪考生之一而已
對我來說,除了專業科目中的法科勢必要比別人花更多努力去學習之外,
非法科的犯罪學和英文,更是我絕對不能輸掉的兩科。
法律類科不會是法律系的弱點,那麼犯罪學和英文應該要成為我最強大的武器,
而智財雖是法科,跟其他法科比較起來卻較簡單易懂,所以也列入我必考高分的科目中。
以上策略不代表我棄守其他三科,相反地,不管面對哪一科我都很認真,
但我前面說過了,外行人苦讀一年如何抵過法律系大學四年的法律薰陶?
更何況我的刑法和行政法根本只學9個月就上戰場了,我只能盡力準備,
只要不差別人太多,也就算OK了!至於我的策略奏效與否,看看我的成績就知道啦!
3、找出適合自己的念書方式:
「懸樑刺股」式的方法對我就不管用,我不喜歡自己念書念得太悲壯。
相反地,保持愉快和平靜的心情是最有效率的,並且每天都要睡飽,也不熬夜念書。
我不計算自己每天念幾個小時,畢竟每天的狀況不同,不需要給自己徒增壓力,
重點是念書的時候有沒有全神貫注,東西有沒有讀進去。
別人念書時間比我長又如何?找出適合自己的步調比較重要。
4、勤能補拙:
還記得第一堂的刑訴,簡直是鴨子聽雷,上完課只能以"沉重"來形容我的心情,
回家後默默地再聽一次錄音檔,覺得好像比較懂了一點,
就這樣,我的前幾堂課都必須花兩倍的時間來吸收,
別人的一堂課是三小時,我的一堂課是六小時。除了花更多時間之外,還要勤問問題。
上刑訴時還沒上刑法,老師口中的"牽連犯"、"連續犯"...對我來說都像外星文,
很感謝老師面對我的"外行問題",都還是很有耐心地替我解惑,
也靠著厚臉皮不斷地問"外行問題",讓我的法律之路越走越順遂了。XD
5、休息是為了走更長遠的路:
不要吝嗇給自己休息時間,畢竟讀書很耗腦力,精神狀況好不好直接影響讀書效率。
出去玩的時候就盡情的玩,別擔心自己是不是浪費了時間,適時宣洩讀書壓力是必須的!
像我仍然固定每天睡前會上上網,偶而看一下康熙,
但林書豪的球賽沒辦法看完整版(時間太長了),只能上網找精華版過過癮了!XD
6、燃燒鬥志:
有很多人問我,碰到挫折時應如何激勵自己?例如:家人或親友潑冷水時。
其實潑冷水對我來說不是挫折,越潑我冷水我越有鬥志!
我就喜歡做別人覺得我做不到的事,挑戰性越高越有成就感啊!(反骨的傢伙XD)
唯一有挫折的時候是怎麼念都念不懂或寫不出東西來吧!這才是實際的問題啊!
但我激勵自己的方法如上,想想那些覺得我做不到的人,我怎麼能讓他們看笑話?
還好我成功地讓很多人去配新眼鏡了!XD
各科準備方法:
我各科成績落差還蠻大的,未滿60分的科目就不獻醜了。請大家參考其他高手的分享囉!
國文:(74)
國文雖然只佔筆試總成績的10%,但我認為10%很重要,不明白為何很多人都不準備國文。
以今年檢事官的成績來說,第一階段筆試錄取五個,每個人的差距根本不到一分,
如果我的國文再少10分,連上榜的機會都沒有!我沒有自信專業科目能贏別人「夠多」,
因為沒人會放棄專業科目,但放棄國文的人多,只要我有準備,我的國文就能贏別人夠多
這是個人考試策略,奏效了不是嗎?不要以為我花很多時間在這一科,其實沒有,
偶而看看而已,我連名言佳句都是前一天才背的(太早背會忘啊)!
倒是考前要多練習作文,培養寫文章的手感。
除了補習班的講義,推薦"中國文化基本教材",測驗題和作文都能派上用場。
法學知識與英文:(80)
憲法的補習班講義已經很詳細,個人覺得不用再看其他書了。
而法緒講義雖然內容很不足,但坊間的法緒書籍厚得跟磚頭一樣,還真的讓我看不下去,
還好一堂總複習的課救了我的法緒,法緒正課和總複習老師是不同人~大推徐政大老師!
並且考前狂做考古題。英文的部分在以下專業科目的英文一併分享。
智慧財產權法:(86)
今年只有考三題,作答時間非常充裕,自認答題完整,本來就是我預計會考好的科目。
關於智財的準備方法其實很簡單,補習班講義+狂練考古題!
周台大老師的講義已經非常完整而清楚,講義都快被我念爛了!
另外法條切記要背熟。不過考前一個月上總複習時才知道專利法已通過修法(還未施行)
看著手上拿到的新法(大部分的條號都變了)真的很想哭,但我還是決定改背新法法條,
還要加念新法重要的修訂部分。雖然今年並沒有考到新法,
但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專利法引用的是新法法條,分數出奇地高呢!
犯罪學:(70)
補習班講義加上許春金老師的犯罪學第六版。犯罪學是我唯一有自己整理筆記的一科,
因為理論真的太多,筆記的做法就是,如果考試要寫出這個理論,我會寫些什麼。
老師說,補習班的講義只是骨架,如果想加上血肉,還是必須讀教科書。
我也發現光看補習班的講義很空虛,所以選擇了許春金老師的犯罪學來看,
這本書厚歸厚,但內容還算淺顯易懂,於是我融合這本書和補習班的講義,
整理出自己的理論重點,說實話花了很多時間,但是非常值得!
本來還想買蔡德輝老師的書來看,畢竟蔡老師和許老師在犯罪社會學的分類上有所不同,
但我是考前5個月才開始接觸犯罪學,考量到自己負荷量的問題(畢竟還有其他科要唸)
所以還是決定只買許老師的書來看。其實到後期,只唸自己整理的筆記就行了。
以今年的題目來說,幾乎是考理論的運用,而不只是叫你寫出某個理論而已,
所以對各理論一定要融會貫通,要知道怎麼用,而不是只會背。
英文:(84)
我英文不強,並且跟很多人一樣,英文是考完大學後就丟在腦後的東西,
程度已經退化到國小,連基本的單字量都嚴重不足!
如何在一年的時間內化腐朽為神奇,就要看自己下了多少功夫。
1、製作屬於自己的單字書:
準備筆記本(尺寸不要太大,以輕薄為主,才方便攜帶),在閱讀文章或做考古題時,
看到不懂的單字立刻查翻譯機,然後抄到單字書裡,記得不要只查單字的意思,
要順便了解同一個單字的詞性有哪些,再查例句,知道該怎麼使用這個字。
自己蒐集單字並手抄或許比較麻煩且花時間,但是絕對比較有印象,
每一個出現在自己的單字書裡的單字都是有過程的,背到這個單字時,
我還能想起這是我看哪一篇文章遇到的單字,看坊間賣的單字書則是一點fu都沒有。
2、循序漸進增加實力:
可以自己找文章來唸,報紙、雜誌的都可以,一開始我先找簡單的來讀,以免打擊信心,
要是打壞了學英文的興致,那才是得不償失!等到單字量提升一些後,才開始看比較深的
以循序漸進的方式加強英文實力,比較有成就感!雖然檢事官的英文沒有選擇題,
但我還是會練習選擇題的題目,一方面練習選擇題也是一種閱讀,
二方面共同科目的英文還是有考選擇。還有,檢事官畢竟是司法考試,
加強法律英文絕對是必要的!我買的是「法學英文測驗題庫」(鼎文補習班出版),
裡面有詳細完整的法律英文單字和測驗題。
3、英文不只要看,更要寫:
看得懂文章但若寫不出來也是枉然,畢竟檢事官的英文考的是翻譯和作文。
首先,我買了一本練習翻譯的書來練習,書裡的題目其實是偏生活化且簡單的,
但就像我前面說的,以循序漸進的方式練習,利用較簡單的題目加深自己的信心後,
再開始寫較難的題目,無論是檢事官、調查局、關務特考或外交特考的題目我都練習。
除此之外,自己也會從報章雜誌上找一些句子來練習翻譯。
作文的部分,先參考歷屆考古題的題目,然後自己出題目來寫。
當然,寫得好不好有時候自己很難判斷,如果可以的話,能交給老師批改是最好的,
雖然每次看到滿江紅的畫面都讓我怵目驚心,但也讓我清楚知道自己應該改進的地方。
英文作文我只寫了一頁又兩行,本來覺得寫太少,且幾乎沒有用到高深的文法和單字,
不過事實證明作文內容不在多,重要的是言之有物,並且使用自己有把握的單字和文法,
以減少扣分機會。
4、英文是各科目中的緩衝劑:
當我念書念到有點煩的時候,就會改念英文以轉換心情。背單字也都是利用零碎的時間,
例如坐火車的時候。不要小看零碎時間所累積起來的力量,懂得把握時間並用對方法,
往往會有事半功倍的效果。還有,不要自覺英文程度差就放棄努力,
雖然我的英文程度退化到令我想哭的國小程度,但在下足了一年的苦功後,
英文這一科竟然成為我上榜的大功臣!
結語:
學生時代我的成績一直不算是頂尖,沒有人料到我在國考路上能一鳴驚人!
但總結來說我的優點就是「鎖定目標便全力以赴」、「耳根子超硬沒人能影響我」
(這對考生來說是很重要的喔XD),
我承認當我看到今年檢事官偵實組只錄取四個人時著實嚇了一跳,
但我以最快的速度整理心情,再次確認「檢事官是我唯一的選擇」後,
火力全開,一路拚到最後!
所以比起其他無法堅持到最後的人,我又多了一分勝算不是嗎?
最後,祝福仍在國考路上努力的同學們金榜題命囉!
--
中部某私立大學社會學系畢業,沒唸過法律的門外漢,第一次參加國考。
大學畢業後即進入職場,雖然工作穩定,薪水不差(三萬多),也頗受老闆賞識,
但我心裡總有一個聲音,告訴我"這不是我想要的人生,我想要改變"。
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下走進補習班詢問司法方面的考科,發現檢事官時,
只能以"相見恨晚"來形容我的心情,這根本就是我夢想中的工作啊!
我非常確定這就是我要努力的目標,而決定投入國考。
非常感謝父母的支持,讓我得以全職考生的身分準備考試。
各科成績:
國文 74(作44,公12,測18)
法學知識與英文 80
智慧財產權法 86
刑法 58
刑事訴訟法 49
英文 84
行政法 47
犯罪學 70
平 均 67.9332 (錄取標準:67.1)
口 試:78.3333 總成績(筆試+口試):68.97(錄取標準:68.26)
成績排名:1
讀書方法:
1、目標明確:
我也可以從年初考到年尾,反正一年有那麼多種國考,但我沒有給自己設定「備胎」,
檢事官是我唯一的目標,其他的我都沒興趣,若一次考不上就考第二次,
沒想到一次就上榜,倒是令我挺意外的!也可能是我一心一意專心準備檢事官考試,
沒有分神去想其他的退路,反而得以集中火力吧!
2、明確擬訂考試策略:
選擇偵實組的挑戰在於,外行人苦讀一年如何抵過法律系大學四年的法律薰陶?
一味地埋頭苦讀豈能辦到?若沒有明確的考試策略,我也只是眾多陪考生之一而已
對我來說,除了專業科目中的法科勢必要比別人花更多努力去學習之外,
非法科的犯罪學和英文,更是我絕對不能輸掉的兩科。
法律類科不會是法律系的弱點,那麼犯罪學和英文應該要成為我最強大的武器,
而智財雖是法科,跟其他法科比較起來卻較簡單易懂,所以也列入我必考高分的科目中。
以上策略不代表我棄守其他三科,相反地,不管面對哪一科我都很認真,
但我前面說過了,外行人苦讀一年如何抵過法律系大學四年的法律薰陶?
更何況我的刑法和行政法根本只學9個月就上戰場了,我只能盡力準備,
只要不差別人太多,也就算OK了!至於我的策略奏效與否,看看我的成績就知道啦!
3、找出適合自己的念書方式:
「懸樑刺股」式的方法對我就不管用,我不喜歡自己念書念得太悲壯。
相反地,保持愉快和平靜的心情是最有效率的,並且每天都要睡飽,也不熬夜念書。
我不計算自己每天念幾個小時,畢竟每天的狀況不同,不需要給自己徒增壓力,
重點是念書的時候有沒有全神貫注,東西有沒有讀進去。
別人念書時間比我長又如何?找出適合自己的步調比較重要。
4、勤能補拙:
還記得第一堂的刑訴,簡直是鴨子聽雷,上完課只能以"沉重"來形容我的心情,
回家後默默地再聽一次錄音檔,覺得好像比較懂了一點,
就這樣,我的前幾堂課都必須花兩倍的時間來吸收,
別人的一堂課是三小時,我的一堂課是六小時。除了花更多時間之外,還要勤問問題。
上刑訴時還沒上刑法,老師口中的"牽連犯"、"連續犯"...對我來說都像外星文,
很感謝老師面對我的"外行問題",都還是很有耐心地替我解惑,
也靠著厚臉皮不斷地問"外行問題",讓我的法律之路越走越順遂了。XD
5、休息是為了走更長遠的路:
不要吝嗇給自己休息時間,畢竟讀書很耗腦力,精神狀況好不好直接影響讀書效率。
出去玩的時候就盡情的玩,別擔心自己是不是浪費了時間,適時宣洩讀書壓力是必須的!
像我仍然固定每天睡前會上上網,偶而看一下康熙,
但林書豪的球賽沒辦法看完整版(時間太長了),只能上網找精華版過過癮了!XD
6、燃燒鬥志:
有很多人問我,碰到挫折時應如何激勵自己?例如:家人或親友潑冷水時。
其實潑冷水對我來說不是挫折,越潑我冷水我越有鬥志!
我就喜歡做別人覺得我做不到的事,挑戰性越高越有成就感啊!(反骨的傢伙XD)
唯一有挫折的時候是怎麼念都念不懂或寫不出東西來吧!這才是實際的問題啊!
但我激勵自己的方法如上,想想那些覺得我做不到的人,我怎麼能讓他們看笑話?
還好我成功地讓很多人去配新眼鏡了!XD
各科準備方法:
我各科成績落差還蠻大的,未滿60分的科目就不獻醜了。請大家參考其他高手的分享囉!
國文:(74)
國文雖然只佔筆試總成績的10%,但我認為10%很重要,不明白為何很多人都不準備國文。
以今年檢事官的成績來說,第一階段筆試錄取五個,每個人的差距根本不到一分,
如果我的國文再少10分,連上榜的機會都沒有!我沒有自信專業科目能贏別人「夠多」,
因為沒人會放棄專業科目,但放棄國文的人多,只要我有準備,我的國文就能贏別人夠多
這是個人考試策略,奏效了不是嗎?不要以為我花很多時間在這一科,其實沒有,
偶而看看而已,我連名言佳句都是前一天才背的(太早背會忘啊)!
倒是考前要多練習作文,培養寫文章的手感。
除了補習班的講義,推薦"中國文化基本教材",測驗題和作文都能派上用場。
法學知識與英文:(80)
憲法的補習班講義已經很詳細,個人覺得不用再看其他書了。
而法緒講義雖然內容很不足,但坊間的法緒書籍厚得跟磚頭一樣,還真的讓我看不下去,
還好一堂總複習的課救了我的法緒,法緒正課和總複習老師是不同人~大推徐政大老師!
並且考前狂做考古題。英文的部分在以下專業科目的英文一併分享。
智慧財產權法:(86)
今年只有考三題,作答時間非常充裕,自認答題完整,本來就是我預計會考好的科目。
關於智財的準備方法其實很簡單,補習班講義+狂練考古題!
周台大老師的講義已經非常完整而清楚,講義都快被我念爛了!
另外法條切記要背熟。不過考前一個月上總複習時才知道專利法已通過修法(還未施行)
看著手上拿到的新法(大部分的條號都變了)真的很想哭,但我還是決定改背新法法條,
還要加念新法重要的修訂部分。雖然今年並沒有考到新法,
但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專利法引用的是新法法條,分數出奇地高呢!
犯罪學:(70)
補習班講義加上許春金老師的犯罪學第六版。犯罪學是我唯一有自己整理筆記的一科,
因為理論真的太多,筆記的做法就是,如果考試要寫出這個理論,我會寫些什麼。
老師說,補習班的講義只是骨架,如果想加上血肉,還是必須讀教科書。
我也發現光看補習班的講義很空虛,所以選擇了許春金老師的犯罪學來看,
這本書厚歸厚,但內容還算淺顯易懂,於是我融合這本書和補習班的講義,
整理出自己的理論重點,說實話花了很多時間,但是非常值得!
本來還想買蔡德輝老師的書來看,畢竟蔡老師和許老師在犯罪社會學的分類上有所不同,
但我是考前5個月才開始接觸犯罪學,考量到自己負荷量的問題(畢竟還有其他科要唸)
所以還是決定只買許老師的書來看。其實到後期,只唸自己整理的筆記就行了。
以今年的題目來說,幾乎是考理論的運用,而不只是叫你寫出某個理論而已,
所以對各理論一定要融會貫通,要知道怎麼用,而不是只會背。
英文:(84)
我英文不強,並且跟很多人一樣,英文是考完大學後就丟在腦後的東西,
程度已經退化到國小,連基本的單字量都嚴重不足!
如何在一年的時間內化腐朽為神奇,就要看自己下了多少功夫。
1、製作屬於自己的單字書:
準備筆記本(尺寸不要太大,以輕薄為主,才方便攜帶),在閱讀文章或做考古題時,
看到不懂的單字立刻查翻譯機,然後抄到單字書裡,記得不要只查單字的意思,
要順便了解同一個單字的詞性有哪些,再查例句,知道該怎麼使用這個字。
自己蒐集單字並手抄或許比較麻煩且花時間,但是絕對比較有印象,
每一個出現在自己的單字書裡的單字都是有過程的,背到這個單字時,
我還能想起這是我看哪一篇文章遇到的單字,看坊間賣的單字書則是一點fu都沒有。
2、循序漸進增加實力:
可以自己找文章來唸,報紙、雜誌的都可以,一開始我先找簡單的來讀,以免打擊信心,
要是打壞了學英文的興致,那才是得不償失!等到單字量提升一些後,才開始看比較深的
以循序漸進的方式加強英文實力,比較有成就感!雖然檢事官的英文沒有選擇題,
但我還是會練習選擇題的題目,一方面練習選擇題也是一種閱讀,
二方面共同科目的英文還是有考選擇。還有,檢事官畢竟是司法考試,
加強法律英文絕對是必要的!我買的是「法學英文測驗題庫」(鼎文補習班出版),
裡面有詳細完整的法律英文單字和測驗題。
3、英文不只要看,更要寫:
看得懂文章但若寫不出來也是枉然,畢竟檢事官的英文考的是翻譯和作文。
首先,我買了一本練習翻譯的書來練習,書裡的題目其實是偏生活化且簡單的,
但就像我前面說的,以循序漸進的方式練習,利用較簡單的題目加深自己的信心後,
再開始寫較難的題目,無論是檢事官、調查局、關務特考或外交特考的題目我都練習。
除此之外,自己也會從報章雜誌上找一些句子來練習翻譯。
作文的部分,先參考歷屆考古題的題目,然後自己出題目來寫。
當然,寫得好不好有時候自己很難判斷,如果可以的話,能交給老師批改是最好的,
雖然每次看到滿江紅的畫面都讓我怵目驚心,但也讓我清楚知道自己應該改進的地方。
英文作文我只寫了一頁又兩行,本來覺得寫太少,且幾乎沒有用到高深的文法和單字,
不過事實證明作文內容不在多,重要的是言之有物,並且使用自己有把握的單字和文法,
以減少扣分機會。
4、英文是各科目中的緩衝劑:
當我念書念到有點煩的時候,就會改念英文以轉換心情。背單字也都是利用零碎的時間,
例如坐火車的時候。不要小看零碎時間所累積起來的力量,懂得把握時間並用對方法,
往往會有事半功倍的效果。還有,不要自覺英文程度差就放棄努力,
雖然我的英文程度退化到令我想哭的國小程度,但在下足了一年的苦功後,
英文這一科竟然成為我上榜的大功臣!
結語:
學生時代我的成績一直不算是頂尖,沒有人料到我在國考路上能一鳴驚人!
但總結來說我的優點就是「鎖定目標便全力以赴」、「耳根子超硬沒人能影響我」
(這對考生來說是很重要的喔XD),
我承認當我看到今年檢事官偵實組只錄取四個人時著實嚇了一跳,
但我以最快的速度整理心情,再次確認「檢事官是我唯一的選擇」後,
火力全開,一路拚到最後!
所以比起其他無法堅持到最後的人,我又多了一分勝算不是嗎?
最後,祝福仍在國考路上努力的同學們金榜題命囉!
--
All Comments
By Steve
at 2012-12-18T13:41
at 2012-12-18T13:41
By Hedwig
at 2012-12-20T04:44
at 2012-12-20T04:44
By Elvira
at 2012-12-23T17:58
at 2012-12-23T17:58
By Audriana
at 2012-12-24T22:25
at 2012-12-24T22:25
By Dorothy
at 2012-12-27T04:16
at 2012-12-27T04:16
By Aaliyah
at 2012-12-31T07:46
at 2012-12-31T07:46
By Ingrid
at 2013-01-02T11:06
at 2013-01-02T11:06
By John
at 2013-01-05T23:58
at 2013-01-05T23:58
By Donna
at 2013-01-08T02:18
at 2013-01-08T02:18
By John
at 2013-01-08T15:36
at 2013-01-08T15:36
By Sandy
at 2013-01-11T20:20
at 2013-01-11T20:20
By Frederic
at 2013-01-14T14:19
at 2013-01-14T14:19
By Kristin
at 2013-01-15T08:24
at 2013-01-15T08:24
By George
at 2013-01-15T11:49
at 2013-01-15T11:49
By Dinah
at 2013-01-20T08:34
at 2013-01-20T08:34
By Callum
at 2013-01-20T12:36
at 2013-01-20T12:36
By Suhail Hany
at 2013-01-21T08:02
at 2013-01-21T08:02
By Yedda
at 2013-01-22T16:23
at 2013-01-22T16:23
By Jacob
at 2013-01-23T14:24
at 2013-01-23T14:24
By Edith
at 2013-01-28T07:14
at 2013-01-28T07:14
By Xanthe
at 2013-02-01T16:08
at 2013-02-01T16:08
By Kristin
at 2013-02-02T02:59
at 2013-02-02T02:59
By Sarah
at 2013-02-04T19:16
at 2013-02-04T19:16
By Rae
at 2013-02-05T18:20
at 2013-02-05T18:20
By Enid
at 2013-02-09T12:22
at 2013-02-09T12:22
By Irma
at 2013-02-14T09:45
at 2013-02-14T09:45
By Genevieve
at 2013-02-17T12:59
at 2013-02-17T12:59
By Joseph
at 2013-02-20T23:15
at 2013-02-20T23:15
By Emily
at 2013-02-22T10:49
at 2013-02-22T10:49
By Hardy
at 2013-02-26T00:10
at 2013-02-26T00:10
By Gary
at 2013-02-26T16:28
at 2013-02-26T16:28
By Damian
at 2013-03-02T00:10
at 2013-03-02T00:10
By Rosalind
at 2013-03-03T12:48
at 2013-03-03T12:48
By Quintina
at 2013-03-06T10:36
at 2013-03-06T10:36
By Ula
at 2013-03-06T13:30
at 2013-03-06T13:30
By Damian
at 2013-03-09T04:53
at 2013-03-09T04:53
By Erin
at 2013-03-10T13:36
at 2013-03-10T13:36
By William
at 2013-03-13T22:42
at 2013-03-13T22:42
By Selena
at 2013-03-15T17:19
at 2013-03-15T17:19
By David
at 2013-03-18T19:50
at 2013-03-18T19:50
By Noah
at 2013-03-21T13:13
at 2013-03-21T13:13
By Harry
at 2013-03-26T08:56
at 2013-03-26T08:56
By Kama
at 2013-03-28T20:46
at 2013-03-28T20:46
By Kyle
at 2013-03-30T21:12
at 2013-03-30T21:12
By Elma
at 2013-04-01T15:49
at 2013-04-01T15:49
By Ina
at 2013-04-02T02:09
at 2013-04-02T02:09
By Valerie
at 2013-04-05T20:02
at 2013-04-05T20:02
By Isabella
at 2013-04-10T14:59
at 2013-04-10T14:59
By Delia
at 2013-04-14T20:06
at 2013-04-14T20:06
By Dorothy
at 2013-04-17T22:57
at 2013-04-17T22:57
By Megan
at 2013-04-20T01:40
at 2013-04-20T01:40
By Ethan
at 2013-04-24T11:18
at 2013-04-24T11:18
By Joseph
at 2013-04-26T03:14
at 2013-04-26T03:14
By Eden
at 2013-04-30T23:27
at 2013-04-30T23:27
By Tracy
at 2013-05-04T05:00
at 2013-05-04T05:00
By Rebecca
at 2013-05-06T20:01
at 2013-05-06T20:01
By Lily
at 2013-05-08T08:48
at 2013-05-08T08:48
By Delia
at 2013-05-12T10:26
at 2013-05-12T10:26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3-05-13T13:24
at 2013-05-13T13:24
By Victoria
at 2013-05-14T14:08
at 2013-05-14T14:08
By Margaret
at 2013-05-15T14:01
at 2013-05-15T14:01
By Margaret
at 2013-05-19T19:31
at 2013-05-19T19:31
By Agatha
at 2013-05-23T22:12
at 2013-05-23T22:12
By Hamiltion
at 2013-05-26T10:54
at 2013-05-26T10:54
By Mason
at 2013-05-28T01:32
at 2013-05-28T01:32
By Carol
at 2013-05-29T12:38
at 2013-05-29T12:38
By Agnes
at 2013-05-30T16:48
at 2013-05-30T16:48
By Edward Lewis
at 2013-06-02T03:16
at 2013-06-02T03:16
By Frederic
at 2013-06-06T11:59
at 2013-06-06T11:59
By James
at 2013-06-09T22:07
at 2013-06-09T22:07
By John
at 2013-06-10T13:35
at 2013-06-10T13:35
By Charlie
at 2013-06-11T05:02
at 2013-06-11T05:02
By Zora
at 2013-06-12T15:56
at 2013-06-12T15:56
By Carol
at 2013-06-17T14:14
at 2013-06-17T14:14
By Una
at 2013-06-21T18:09
at 2013-06-21T18:09
By Mason
at 2013-06-25T09:53
at 2013-06-25T09:53
By Valerie
at 2013-06-26T09:32
at 2013-06-26T09:32
By Charlie
at 2013-06-30T16:57
at 2013-06-30T16:57
By Xanthe
at 2013-07-04T22:32
at 2013-07-04T22:32
Related Posts
縣市升格對公務人員的需求
By Edwina
at 2012-12-16T15:11
at 2012-12-16T15:11
刑訴毒樹果實的疑問
By Madame
at 2012-12-16T15:07
at 2012-12-16T15:07
電工機械
By Adele
at 2012-12-16T15:07
at 2012-12-16T15:07
中鋼招考起重操作技術員
By Una
at 2012-12-16T14:49
at 2012-12-16T14:49
地特四等教育概論
By Lucy
at 2012-12-16T12:03
at 2012-12-16T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