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地特4等法緒23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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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甲在汽車放置炸彈,引爆炸彈後造成車內A、B兩人死亡,甲之行為應如何論罪?

A.甲成立兩個殺人罪,且一罪一罰

B.甲以一行為觸犯兩個殺人罪,成立想像競合

C.甲以慨括犯意,連續二行為觸犯殺人罪,為連續犯

D.甲利用一個機會觸犯兩個殺人罪,為集合犯



考選部解答是( B )

我是選A....
想問 為什麼A不行 ???
謝謝^^











[考題] 國考歷屆考題與考題觀念討論(書裡看到的選這個)請附上想法、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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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Xanthe avatarXanthe2013-12-29
為什麼我有印象這題好像有人問過@@?
Dinah avatarDinah2013-12-31
找到了 應該是這篇#1Ik3Jv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