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司法特考四等法警-違法證據問題 - 特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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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題] 甲涉及強盜罪嫌經警拘捕到案,甲否認犯案,嗣警對甲以刑求相待

致甲自白招供.警並依甲之自白,在某地合法搜索扣得強盜所用之兇刀

一把,請問:扣押之兇刀有無證據能力

[出處] 102司法特考四等法警


[觀念討論]

由於在網路上,欲搜尋相關擬答以為練習參考之用,所以向谷歌大神請示後,

發現網路上有2種解法,欲向大大們,請教各位的想法,覺得哪種說法比較好?


1. 高x解題:


a.指出本題應先排除法定之證據禁止使用事由,是以甲之自白應予排除,不具證據

能力.


b.甲之兇刀係經合法搜索所扣得之物,本為合法取得之證據,但該兇刀的取得

是建立在以不正之方法逼問犯嫌後,經合法程序再取得的證據,故,非法的前提下

取得之合法證據,因互有因果關係,兇刀為自白而衍生之證據,應參酌刑事訴訟法

第158-4條規定之個案權衡法則,基於實質上保護法理之考量,排除該證據之適用


2. 公x王解題:

a.先定義何為證據能力及何為證據排除法則

b.列舉證據排除使用之法定事由,再論述該自白取得自不正手段,本應予以排除,

而兇刀為自白之衍生證據,是否有證據排除使用原則之適用

c.結論為,因前項自白與後來扣押所得之兇刀互為因果,有證據排除之適用,

故兇刀不具證據能力


[問題]

1.哪種說法為佳?

2.本題是否可以引用毒樹果實理論呢?

3.就小人管見,第158-4條之個案權衡應基於人權保障及公益維護予以審酌,但該題係

因前面的違法證據與後面的合法證據互為因果,所以予以排除,想請問這點與該法

條中的人權保障與公益維護有什麼關係呢?

麻煩各位大大們不吝予以解惑了,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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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ol avatarCarol2014-05-10
學說:無。實務:權衡
Wallis avatarWallis2014-05-14
毒樹果實,看有無毒樹果實例外,無者應排除
Isla avatarIsla2014-05-17
毒果+1
Ina avatarIna2014-05-20
毒樹要提到 因為如果是嘴砲學者出的 他就要看到毒樹
Jake avatarJake2014-05-22
合法的那部分已受汙染,不可採
Donna avatarDonna2014-05-23
但這是原則,較好的說法是,若無權衡法則介入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4-05-26
原則上不可採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4-05-29
當事人主義和職權主義把這題目搞得很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