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非本科系,有意投考司法官考試。
考選部公告的應考資格為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
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
政治、法律、行政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
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
相當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修習獨立學院以上
學校憲法、行政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刑法、
刑事訴訟法、商事法等科目二科以上
(每科二學分以上)課程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司法行政職
系各類科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司法官或法務類考試及格者。
一、三、四點小妹都不符,想問的是第二點,
所修的學分如果是通識課能被承認嗎?
還是修必修會保險一點?
此外,兩學分以上,是否包含兩學分呢?
因為學校開的大多是兩學分的課。
還有兩科以上,指的是上述科目至少選三科?
其實小妹也考慮過去修法律學分班,順便考律師,
不過未來碩班的學校沒有,可能要去中興或東海修,
而且不知是否有開課,也希望專心準備特考,
怕自己會吃不消反而沒辦法好好準備考試,
加上自己是以司法官為目標,覺得再多修法律學分沒有其必要性。
希望版友們能夠給些建議!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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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公告的應考資格為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
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
政治、法律、行政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
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
相當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修習獨立學院以上
學校憲法、行政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刑法、
刑事訴訟法、商事法等科目二科以上
(每科二學分以上)課程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司法行政職
系各類科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司法官或法務類考試及格者。
一、三、四點小妹都不符,想問的是第二點,
所修的學分如果是通識課能被承認嗎?
還是修必修會保險一點?
此外,兩學分以上,是否包含兩學分呢?
因為學校開的大多是兩學分的課。
還有兩科以上,指的是上述科目至少選三科?
其實小妹也考慮過去修法律學分班,順便考律師,
不過未來碩班的學校沒有,可能要去中興或東海修,
而且不知是否有開課,也希望專心準備特考,
怕自己會吃不消反而沒辦法好好準備考試,
加上自己是以司法官為目標,覺得再多修法律學分沒有其必要性。
希望版友們能夠給些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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