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原特三等 民法與刑法總則題目疑問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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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四
甲懷疑其妻乙有外遇,
兩人為此爭吵無結果。
甲出門買了一桶汽油,
返家後將汽油從乙頭上淋下,
隨即在乙頭上點火。
乙著火瞬間,
甲持棉被將乙推倒在床上,
並將棉被覆蓋在乙身上,
轉身離去。
乙身上火勢受到棉被阻擋,
但並未熄去。
在廚房的兒子丙覺得有異,
及時前來搶救。
乙身上百分之七十受三度以上灼傷,
右眼失明,
所幸未死。
問:甲的刑責如何?

請問這題要問的是中止犯還是加重結果犯?
請問如何認定甲是否有殺人之犯意?
還是僅有傷害之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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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3-11-17
非加重結果犯~但應不會成立準中止未遂(未積極有效阻止
Elma avatarElma2013-11-19
結果發生行為)~我認為是殺人的犯意,與重傷罪想像競合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3-11-21
謝謝j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