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高考法緒第18題 - 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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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A 有限公司之股東有甲、乙、丙共 3 人,各分別出資 30 萬元、10 萬元、10 萬元,
甲為公司董事。若章程規定,甲有 3 表決權、乙有 1 表決權、丙有 1 表決權,則當公
司擬再增資 50 萬元時,應經下列何種方式決定之?
A由甲決定之 B須經全體股東同意之
C須經表決權過半數同意之 D須經 2 人以上股東之同意

答案C

為什麼不是D

公司法
第 102 條
每一股東不問出資多寡,均有一表決權。但得以章程訂定按出資多寡比例
分配表決權。
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準用第一百八十一條之規定。

第 106 條
公司增資,應經「股東過半數之同意」。但股東雖同意增資,仍無按原出資數
比例出資之義務。
前項不同意增資之股東,對章程因增資修正部分,視為同意。
有第一項但書情形時,得經全體股東同意,由新股東參加。
公司得經全體股東同意減資或變更其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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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am avatarLiam2013-07-16
因為股東過半數不是看人數阿...
Lydia avatarLydia2013-07-19
是被題目騙了嗎XDDD 如果今天股東是5人時D不就不適用了冏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3-07-23
就第102條但書啊 比出資額才有意義 比人數..目田:1塊地磚
David avatarDavid2013-07-24
贈13人頭...
Damian avatarDamian2013-07-27
郭董之前在股東會上講 你買500張我請你上台講 你才買5股 滾!
Elvira avatarElvira2013-07-30
甲有3表決權已經過半,為什麼不是甲決定即可?
Wallis avatarWallis2013-08-03
我以為應該要寫表決權過半數才是耶 沒寫的不是指人數嗎?
Edwina avatarEdwina2013-08-03
如果是選D 兩人以上股東同意 如果某議案 乙丙同意甲不同意
Harry avatarHarry2013-08-05
就不符合章程規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