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司四等 民訴一 (應該是書記官題目)
一、甲起訴主張乙向其購買貨物一批,雙方約定貨款為新台幣(下同)100萬元,
然甲將貨物交付予乙後,乙至今未償付該貨款。甲遂以乙為被告向管轄法
院起訴請求給付該100萬元貨款,乙除否認該100萬元貨款債權外,並主張
如法院認為系爭貨款債權存在,則以其對甲已屆清償期之100萬元借款債
權為抵銷。試問:如甲否認該100萬元借款債權之存在,得否追加起訴請
求確認甲、乙間100萬元借款債權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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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剛剛去某補習班聽這題解題,補習班老師搬出255I(二)的三說說的口沫橫飛,
敝人資質駑頓聽不懂補習班老師的高明解題,心想四等考題應該是更直覺的。
個人想法如下:
1. 抵銷抗辯在400II有特別規定,此時理由例外有既判力,而有訴訟標的的效果。
2. 因乙用第二債權提出抵銷抗辯,法院要實質認定第二債權是否成立,才能下本案
抵銷成立與否,第二債權像是基礎法律關係,此時最接近的應該是255I(六)中間
確認之訴。
3. 甲想追加確認第二債權之訴,確認之訴沒有給付聲明沒有執行力,提確認之訴只
為了使其產生既判力,255I(六)中間確認的之訴的目的是要將攻防方法的理由提昇
為訴訟標的,使其生既判力後避免對造再以該理由提出後訴(今年法制才考這觀念)
4. 然而抵銷抗辯在400II本來就會生既判力,所以甲加這個確認之訴並無實益,不加
也有既判力,法院針對抵銷審完,如果認為僅有五十萬成立,乙也不能再對剩下爭執
5. 甲所提之確認之訴並無法律保護實益,應予駁回。
連考司律跟司特兩週真是累弊了,腦袋被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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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起訴主張乙向其購買貨物一批,雙方約定貨款為新台幣(下同)100萬元,
然甲將貨物交付予乙後,乙至今未償付該貨款。甲遂以乙為被告向管轄法
院起訴請求給付該100萬元貨款,乙除否認該100萬元貨款債權外,並主張
如法院認為系爭貨款債權存在,則以其對甲已屆清償期之100萬元借款債
權為抵銷。試問:如甲否認該100萬元借款債權之存在,得否追加起訴請
求確認甲、乙間100萬元借款債權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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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剛剛去某補習班聽這題解題,補習班老師搬出255I(二)的三說說的口沫橫飛,
敝人資質駑頓聽不懂補習班老師的高明解題,心想四等考題應該是更直覺的。
個人想法如下:
1. 抵銷抗辯在400II有特別規定,此時理由例外有既判力,而有訴訟標的的效果。
2. 因乙用第二債權提出抵銷抗辯,法院要實質認定第二債權是否成立,才能下本案
抵銷成立與否,第二債權像是基礎法律關係,此時最接近的應該是255I(六)中間
確認之訴。
3. 甲想追加確認第二債權之訴,確認之訴沒有給付聲明沒有執行力,提確認之訴只
為了使其產生既判力,255I(六)中間確認的之訴的目的是要將攻防方法的理由提昇
為訴訟標的,使其生既判力後避免對造再以該理由提出後訴(今年法制才考這觀念)
4. 然而抵銷抗辯在400II本來就會生既判力,所以甲加這個確認之訴並無實益,不加
也有既判力,法院針對抵銷審完,如果認為僅有五十萬成立,乙也不能再對剩下爭執
5. 甲所提之確認之訴並無法律保護實益,應予駁回。
連考司律跟司特兩週真是累弊了,腦袋被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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