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司四等民訴一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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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司四等 民訴一 (應該是書記官題目)

一、甲起訴主張乙向其購買貨物一批,雙方約定貨款為新台幣(下同)100萬元,
然甲將貨物交付予乙後,乙至今未償付該貨款。甲遂以乙為被告向管轄法
院起訴請求給付該100萬元貨款,乙除否認該100萬元貨款債權外,並主張
如法院認為系爭貨款債權存在,則以其對甲已屆清償期之100萬元借款債
權為抵銷。試問:如甲否認該100萬元借款債權之存在,得否追加起訴請
求確認甲、乙間100萬元借款債權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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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剛剛去某補習班聽這題解題,補習班老師搬出255I(二)的三說說的口沫橫飛,
敝人資質駑頓聽不懂補習班老師的高明解題,心想四等考題應該是更直覺的。

個人想法如下:

1. 抵銷抗辯在400II有特別規定,此時理由例外有既判力,而有訴訟標的的效果。
2. 因乙用第二債權提出抵銷抗辯,法院要實質認定第二債權是否成立,才能下本案
抵銷成立與否,第二債權像是基礎法律關係,此時最接近的應該是255I(六)中間
確認之訴。
3. 甲想追加確認第二債權之訴,確認之訴沒有給付聲明沒有執行力,提確認之訴只
為了使其產生既判力,255I(六)中間確認的之訴的目的是要將攻防方法的理由提昇
為訴訟標的,使其生既判力後避免對造再以該理由提出後訴(今年法制才考這觀念)
4. 然而抵銷抗辯在400II本來就會生既判力,所以甲加這個確認之訴並無實益,不加
也有既判力,法院針對抵銷審完,如果認為僅有五十萬成立,乙也不能再對剩下爭執
5. 甲所提之確認之訴並無法律保護實益,應予駁回。


連考司律跟司特兩週真是累弊了,腦袋被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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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4-08-22
補習班老師是哪位呢?
Thomas avatarThomas2014-08-25
覺得你解的滿有道理的
Edith avatarEdith2014-08-27
甲應該沒有確認利益
Daniel avatarDaniel2014-08-29
某個宋代大文豪 XD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4-09-01
阿!那他解的應該有他的道理
Susan avatarSusan2014-09-06
侯,樓上,我要跟大文豪告狀
Jake avatarJake2014-09-09
6抵銷債權存否,是貨款有無的基礎法律關係? 7可以嗎?
Hedy avatarHedy2014-09-12
可是抵銷這個攻防不是最後才會審嗎,如果一開始就認為乙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4-09-14
的否認有理由,就不會對乙的抵銷審了.
Robert avatarRobert2014-09-19
我想可能答案分開寫以否認有理由跟無理由 無理由在審抵
消這個攻防方法,然後就可以接你寫得這一段.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4-09-24
有抵銷抗辨,又必會全有既判力?現才要追加呢
Wallis avatarWallis2014-09-27
沒審到抵銷 當然不會有既判力阿 抵消是最後才審的攻防
前面乙有否認 如果否認有理由 自然不用審抵銷阿
Madame avatarMadame2014-09-29
Cara avatarCara2014-10-02
如果不審抵銷 甲似乎也無提起的意義 也沒有255可加的理由
Damian avatarDamian2014-10-03
255第二款可以用吧@@" 因為以有提出來 採最寬的那說就
Dinah avatarDinah2014-10-07


有沒有意義這點我可能要想一下,可是我覺得考點是第二幾
Oscar avatarOscar2014-10-12
說吧,用邱派最寬的那一說,甲就可以提了阿
拍謝打的有點亂,可是你應該看得懂吧XDDD
Erin avatarErin2014-10-14
題目對兩個債權的線索只有當事人互相相反 這樣有採同一的嗎
Annie avatarAnnie2014-10-17
個人是認為這題最大的考點就是抵銷的特殊性 民訴有抵銷的條文
都有可能是這題考點
Rae avatarRae2014-10-20
當然講到確認之訴 嫌疑最大的就是400II
Oliver avatarOliver2014-10-24
2 貨款借款,基礎事實不會同一吧?
Ivy avatarIvy2014-10-26
我抓的線索跟你們不一樣,邱派最寬的那說,基本上只要有
被提出來,就合格了.
Eden avatarEden2014-10-26
當然我也可能講錯啦,@@還是不要聽我胡謅免得我說錯.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4-10-29
以前上到255條1項2款,對於紛爭關聯說及判決基礎事實同一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4-11-01
說,常舉的差異點就在抵銷抗辯
這題感覺好像是考這個爭點吧
Hedy avatarHedy2014-11-04
不過說來好笑,早年的基礎事實同一三說其實不是這三個
Eden avatarEden2014-11-08
是呂太郎首先這樣講然後許師也這樣寫,早年應該是同吳從
周師講的是244的基事、原因與社會事實同一、裁判關聯又
Belly avatarBelly2014-11-10
叫紛爭關連,應該是這三說才是,不過結果沒差,應該是
如carl大所言考那個吧?
Olive avatarOlive2014-11-14
我覺得你這題要爆了 希望其他題有補回來
Gary avatarGary2014-11-18
類似考點,96律二
Liam avatarLiam2014-11-21
欠缺訴之利益V.S.類推重複起訴禁止
Edwina avatarEdwina2014-11-23
V.S.抵銷抗辯與起訴互不影響
Joe avatarJoe2014-11-27
經判斷非重複起訴後始有追加要件問題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4-11-30
我有點納悶大家怎會跳過重複起訴禁止?96律二雖討論抵銷
抗辯提出後,可否就該抗辯內容再行起訴,但於此題只是改
追加而已,還是有適用,邱宇圖說解題有引兩個最高五十幾
年判決分論兩說,以一個座談會結論做結,但實質內容為何
我現在手邊沒書。
Robert avatarRobert2014-12-03
再精細點,應該同樓上,有無類推或類似重複起訴禁止的整
點,供討論
James avatarJames2014-12-07
我是有寫要先判斷有無訴訟標的範圍以同一、新同一判斷
然後才三事實說,不過因為我眼殘看錯題意後面就洗洗睡冏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4-12-11
第二題假扣押我才知道是時事題XD 7月中人在日本玩
完全不知道台灣有這時事 整個崩XDDDD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4-12-13
你是不是沒聽完就閃啦? 老師後來都在講400II啊(雖然我聽到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4-12-14
時心一陣涼) 他也認為這題關鍵點在那個追加的訴縱使符合
Una avatarUna2014-12-18
255I(2) 也無起訴實益(400II) 講座資料第2頁最下面也有寫到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4-12-19
400II 第2頁是老師的補充 至於第1頁的擬答老師剛上課時好像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4-12-24
有說不是他解的 唉...總之這題好難...嗚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4-12-25
我也有聽到老師後面都在講400II啊!雖然聽到這時候我有點
恍神惹(因為老師上好久啊哈)XD
Mia avatarMia2014-12-25
可是抵銷抗辯不是要有理由才有既判力嗎?無理由就沒既
David avatarDavid2014-12-26
力了,這時若原告有提確認之訴確認債權不存在就有實益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4-12-27
樓上,抵銷抗辯是有被實質審理就有既判力,跟有為理由無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4-12-28
為什麼沒人用255的第七款? 不是比較沒爭議?
Oliver avatarOliver2014-12-29
要寫的話可以寫好幾款,有加分效果但是不好涵攝
Edith avatarEdith2015-01-03
我沒聽完就走沒錯 一題用手寫半小時 用嘴講還超過 我就失去耐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5-01-07
同一程序追加用255 另行起訴才用253
Jacob avatarJacob2015-01-09
既然訴之客觀合併有訴訟經濟層面,何以分開起訴有253,然
後方便使然沒253只能255?反之,給付代用確認,先提債權
給付之訴,後另法院另提確認債權之訴,何以此時有253,
方便使然併在一起告就變255?供樓上參考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5-01-13
兩種情形本質都是重複起訴
Mary avatarMary2015-01-16
(更正,反之->換言之)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5-01-18
因為253叫更行起訴 意思是再送一次訴狀 255是送達後追加
Yedda avatarYedda2015-01-19
253要防的是一件事找好幾個法官 255是讓訴訟標的不能亂加 目
的不同
Lucy avatarLucy2015-01-19
既然目的不同,就無排斥適用不是?應該253,255兩關都要過
Susan avatarSusan2015-01-20
而且,實務上訴之追加如你所說,就是再寫一份追加起訴狀
給法院
Gary avatarGary2015-01-21
253 255 我的認知是排斥適用的差別在是否同一程序
Elvira avatarElvira2015-01-22
既然在同一程序 就用255追加 重開新程序253
Madame avatarMadame2015-01-24
我的認知下 一張狀不可能同時用253也用255
觀念性問題建議找你老師討論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5-01-24
是是是是,很受教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5-01-28
老師講解當然要清楚一點阿!不然刑法一堂3hr,你花3hr上
完刑法嗎?==選擇題一題72秒,老師也不是72秒講解阿
Doris avatarDoris2015-01-28
但是半小時也夠多了 同一天隔壁黎台大刑訴一小時就講了十幾題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5-01-29
老師講解完整不是很正常的事嗎?
John avatarJohn2015-02-01
反正放榜就知道到底需不需要老師講清楚一點了,科科
Daniel avatarDaniel2015-02-03
解題又不是吃飯,飯吃第一口就知道是噴還是美食,解
題不聽完你怎麼知道重點在哪?
Connor avatarConnor2015-02-05
阿 就是累了想走不行嗎 我是考司三等 考三天當然累
我根本沒考這題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5-02-05
而且我是八點半走的 第一題我已經聽了約一小時才回來發文的
Joe avatarJoe2015-02-10
解題也不是上正課 大家是想去聽重點 不是要從頭聽的
James avatarJames2015-02-11
考三等跑去聽四等幹麻?四等考生程度可能沒三等好,
講多一點很正常啊
Queena avatarQueena2015-02-16
你不想聽那麼多可以跟老師反應,舉手發言很難嗎?
Eartha avatarEartha2015-02-20
尊重其他想聽的人 不可能這樣吧 難道板友都舉手指揮老師?
Eartha avatarEartha2015-02-20
而且那題就像老師講的 有三等水準並不這麼簡單 所以我才發文
Hedy avatarHedy2015-02-23
講講自己見解 並聽聽他人意見 並沒有想數落補習班老師還怎樣
Poppy avatarPoppy2015-02-27
255當然不會在同張書狀出現,同時出現就自始客觀合併,
何必再追加變更?要追加變更,要另行具狀,想必你跟本沒
走過實務……唉
Leila avatarLeila2015-03-03
剛好在書局,陳計男民訴上冊六版第258頁,第7行以下「又
訴之追加或變更亦屬新素提起之一種,故亦須具備起訴應備
之其他要件……。」,陳前大法官一定寫錯了,要件應該不
包u大說的重複起訴禁止。
Agatha avatarAgatha2015-03-05
我的想法跟P大一樣,要先確定有無重複起訴禁止(同一事件)
Hedy avatarHedy2015-03-10
再來談得否追加及用哪款追加的問題~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5-03-14
以不會被253擋下為前提,但沒有確認利益的說法非無問題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5-03-18
固然前案已經先主張抵銷,但前案仍有可能因乙有其他抗辯
Dinah avatarDinah2015-03-20
而獲得勝訴,此時抵銷部分即無既判力,可見仍有追加之必
Edith avatarEdith2015-03-21
要性,因此在前案勝負未分之前,於訴訟繫屬中,即先以抵
銷既判力為由,主張後訴無確認利益,未免過早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5-03-24
嗯 再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