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atbook (把書啃光光)》之銘言:
: 婚姻可以溯及既往?無效婚姻復活了?
: 題目改乙丙若84.10.1結婚就沒問題?
: ?
請問大大這是林政豪老師第幾版的「這是一本民法總則解題書」?
我的第五版(2016年2月)頁1-56則是寫:
乙、丙結婚時(831001)尚未作成死亡宣告(840501),故乙、丙之結婚
原則上應屬重婚而無效。
然嗣後甲經死亡宣告,解釋上乙、丙結婚時甲已經推定死亡,故甲、乙之
婚姻關係應於甲受死亡宣告時(另有認為於乙、丙再婚時)消滅,則乙、丙
之婚姻即非重婚而有效。
好像版本不同?擬答內容有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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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可以溯及既往?無效婚姻復活了?
: 題目改乙丙若84.10.1結婚就沒問題?
: ?
請問大大這是林政豪老師第幾版的「這是一本民法總則解題書」?
我的第五版(2016年2月)頁1-56則是寫:
乙、丙結婚時(831001)尚未作成死亡宣告(840501),故乙、丙之結婚
原則上應屬重婚而無效。
然嗣後甲經死亡宣告,解釋上乙、丙結婚時甲已經推定死亡,故甲、乙之
婚姻關係應於甲受死亡宣告時(另有認為於乙、丙再婚時)消滅,則乙、丙
之婚姻即非重婚而有效。
好像版本不同?擬答內容有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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