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升官等考試行政法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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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升官等考試行政法】

下列關於行政罰之敘述,何者正確?

(A)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處罰,以裁處時之法律或自治條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B)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處罰,行為後法律或自治條例有變更者,適用行政機關最初
裁處時之法律或自治條例。但裁處前之法律或自治條例有利於受處罰者,適用最
有利於受處罰者之規定。
(C)私法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時,以處罰該法人之董事或其他有代表權之人為原則。
(D)行為人因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所得之利益超過法定罰鍰最高額者,得於所得利益範
圍內酌量加重,不受法定罰鍰最高額之限制。

考選部答案給(B)

(B)適用行政罰法第5條沒有問題。

但想請問(D)與行政罰法第18條是否不同,為何不能選(D)呢?

謝謝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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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5-11-12
你可以去申訴看看,d跟18 2文字沒有不同,這題無聊的問
Ivy avatarIvy2015-11-17
題在於18 2對行為人不法利益的追繳,其定性是否為行政罰
學實的見解不盡一致,刑法的不法利得追繳或最近草案叫獨
Annie avatarAnnie2015-11-21
型沒收也是有定性或本質的問題。
Kama avatarKama2015-11-22
有可能是要先考量資力受責難程度後 才能就超過利益
Linda avatarLinda2015-11-23
範圍內酌量加重 而非一定利益超過最高額就能酌量加重
Mary avatarMary2015-11-26
同上 第二項的前提是第一項 要I"難生荔枝"之後 才能進入II
Daniel avatarDaniel2015-11-29
依D敘述 則變成不管具體個別情形 反正只要過就能加重罰回來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5-12-02
不甚通情達理 在個案判斷中恐將與人民法感情有違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5-12-07
ex. 資本額只有200萬小公司 一筆2億訂單 後來違反行政法義
Eden avatarEden2015-12-11
務 若直接II酌量加重直接罰1億 依然照樣倒閉 故須先考慮I.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5-12-13
樓上舉例難以認同,「所得利益」應該是扣除成本的概念
200萬資本額,如果合成黑心商品,淨利兩兆,照樣罰兩兆
重點是把不法所得追回來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5-12-15
不懂你意思 跟有沒有扣成本有什麼關係? 依你的例子 因為黑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5-12-19
心>>>這就是考慮I 所以考量後法官可以罰兩兆沒錯阿
我例子意思是 如果公司也不是故意 可能過失而違反義務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5-12-21
2億可能都還沒進帳 甚至貨品都還沒製造完成 就要先繳2億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5-12-22
當然就直接倒閉了 如果不管I的條件 管他的 違反就是1億2億
Madame avatarMadame2015-12-23
只是把公司老闆逼上絕路而已 只是一個過失 一失足成千古恨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5-12-25
你所謂的"追不法所得"就是II 但前提就是要I 不能趕盡殺絕
Ina avatarIna2015-12-28
唉,題示法條同18 2文字是沒錯的啦
Ivy avatarIvy2015-12-30
因為學實主張定性之不同,如果認為行政罰本質的還會跳針
回責任能力 18 1的審查,但是不採行政罰說就不用
Xanthe avatarXanthe2016-01-02
而扣不扣成本則又是淨額vs總額原則,這個學實也在吵
目前淨額原則好像是多數,反之刑事學實主張多數是總額
Yedda avatarYedda2016-01-04
至於還沒進帳,哪來的不法利得追繳啦(倒)
Thomas avatarThomas2016-01-09
爭戰順序是先吵定性、18 1、淨額vs總額(倒)
Lydia avatarLydia2016-01-09
原來如此 這有爭點第一次聽到 不過還是不太懂 可以請問哪本
Agnes avatarAgnes2016-01-10
教科書有討論這個爭點的嗎?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6-01-12
可能要看一下清秀法師的行政罰法有無詳細寫,忘記了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