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高員民法選擇一問 - 考試

Table of Contents

選擇23-甲乙為夫妻,婚前甲有房子一棟價值1000萬元,有定存年利率10%只之存款200萬
,乙無財產。結婚後因甲與丙外遇,為求脫產遂將房子無償過戶給丙,經過一年後兩人協
議離婚,房屋當時價值為1500萬,甲之存款除先前定存200萬及利息外,另有活存200萬,
但欠債100萬,乙之婚後工作所得有200萬,繼承200萬元,乙拿繼承的200萬幫甲還清借款
。若兩人為法定財產制,試問關於剩餘財產分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乙得提起撤銷
甲贈與丙房屋之行為,故甲之婚後財產應追加計算1500萬元之房屋 (b)甲就現金部分僅
有200萬元可視為婚後財產 (c)乙之婚後財產應有300萬元 (d)乙得向甲請求剩餘財產
分配,不足之部分可向丙求償

考選部給的答案是c,但我有疑問部分是,乙的婚後財產不是四百萬元嗎?另請教d錯在那
邊?麻煩大家解答,謝謝!

--
Sent from my Android

--

All Comments

Hazel avatarHazel2015-06-24
因為給丙的是婚前財產-房子,所以不可向丙請求
Irma avatarIrma2015-06-25
乙有幫甲清償100萬元的債務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5-06-28
我想請問幫忙還款的100萬不是屬於繼承的錢嗎 為什麼仍可
以計入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5-06-30
樓上看一下1030-2第二項,應該就會明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