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司法五等法學大意選擇第29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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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甲為安慰病危母親,乃答應母親會照顧弟弟,並提供生活費用。甲之承諾效力如何?
(A)有效,不得撤銷
(B)無效
(C)效力未定
(D)有效,得撤銷

個人答案: D
考選部: (A)

民法第 153 條 <契約之成立>
Ⅰ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Ⅱ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
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這題個人根據民法這一條,
覺得可以得知口頭承諾也算數,承諾效力有效。
但是不太懂為什麼不能撤銷?
是根據哪個法條?有什麼案例可以參考嗎?

請各位指點,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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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a avatarCara2020-09-03
86
Kyle avatarKyle2020-09-03
民法第86條本文規定:表意人無欲為其意思表示所拘束之意
,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不因之無效。
Joseph avatarJoseph2020-09-06
意思保留
Ina avatarIna2020-09-08
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故不得撤銷
Jacob avatarJacob2020-09-09
拍謝沒看清楚題目...意思表示得撤銷的狀況主要有民法8
8(表示錯誤)、89(傳達錯誤)、92(詐欺脅迫),非
這幾種情況不能撤銷
Ivy avatarIvy2020-09-13
無效!因為媽媽不會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