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地方特考四等戶政上榜分享 (文長喔!!) - 考試
By Valerie
at 2020-03-11T18:37
at 2020-03-11T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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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經上榜生同意轉發至本板,原文出自Dcard,
部分圖片無法顯示,請自行從網址查看
前言:今年能考取運氣成分頗多,感謝各神明們的保佑,回想考試那週因為太緊張腸胃不
舒服,考試兩天,每考完一科就出去拉肚子,中午沒什麼吃,第一堂國文考卷發下來肚子
絞痛很想放棄舉手跟監考老師說要去拉肚子,最後穩定情緒,停了幾分鐘才開始動筆寫考
卷,真的是很可怕的經驗。感謝家人的支持及金錢援助、朋友陪伴鼓勵,才有現在的自己
,以下分背景、選擇戶政契機、錄取分數、各科準備方式說明,如果有適合自己的方式可
以參考看看,如果有語意不通很抱歉打太多了沒注意到,可以告訴我。
打完發現排版跑掉了QQ抱歉....
(一)背景(這裡相當長,有興趣再看,時間不夠請看各科準備方式就好了喔)
1.大學階段
歷史系畢業,原先目標是修完教育學程準備考高中歷史老師,大 三下,陪著
家姊南征北討參加國小教甄,深感自己能力相當不足,加上得知高中歷史缺 在那時候一年
只有4個(如果有記錯抱歉了,但就是名額很少),要與那麼多師大、教育 大學本科生競爭
,完全沒有勝算,毅然決然地放棄掉修完的教程。
這個過程其實掙扎了很久,希望找到兩全其美的方法,放棄是很難的事情。還
記得當時找老師簽名表示要退教程的過程,其實很難過、很迷惘,因為兩年來辛苦修的學
分、花的學分費、花假日的時間上課、試教練習、很多額外的心血,手續辦完後前功盡棄
,這些年的努力白費了。學分全轉成畢業學分,使大四上下學期只需各修9學分即可畢業,
利用沒課的時間,買了函授課程,準備國家考試。
時間跳到準備期末考前夕(107.06.25~107.06.29),某天早上看到有戶所開缺
約僱人員。大四下同學們陸續考慮工作的事,我也不例外,看到缺額,想著誰誰誰都找到
工作了自己還沒,不希望自己畢業即失業;想著先有實務工作經驗對未來考戶政說不定有
幫助,而且有實務經驗如果考不上,當其他戶所有開約僱缺,可以再去應徵,起碼可以自
己賺錢, 而後繼續考,在隔天還有一科還沒背完的墓葬史考試,邊背邊打履歷打到凌晨2
點,隔天一早起來繼續背,考完立刻將履歷寄出,最後結果應徵上了。
2.出社會階段
考完107年的普考(107.07.08),隔天馬上轉換新身分當起社會人。約僱期間將
近9個月(107.07.09~108.03.28),中間歷經可怕的10個公投案+9合1選舉,戶籍資料查對
及造冊,平日業務量極大,沒什麼時間念書,戶政 工作其實相當相當的忙碌、吃重,仍
有報考基宜區地方特考四等戶政(107.12.15~107.12.16),約僱期滿後,重拾書本念書,
5月報名補習班總複習課程,同年7月參加第二次的普考(108.07.05~108.07.06),108.07
.23正式開始淡水-----北車通勤面授補習的日子。
(二)選擇戶政的契機(想過文化行政、教育行政、一般行政最後是戶政)
1.先想文化行政
因為本科是歷史,若要找相關的公職對應到的應該是文化行政,因為有考歷史相
關的科目。原先對博物館工作、導覽策展的部分滿有興趣的,在大二暑假透過文化局開博
物館實習的缺額,就先投履歷、面試,最終獲得博物館兩個月實習的機會。有實務實習經
驗發現博物館跟自己想像的有些不同,加上開缺過少,最終不考慮。
2.次想教育行政
因為有修教育學程,放棄學程時想著兩全其美的方法,不希望過去所學白費,教
育行政的科目跟學過的滿多重複,但也因為看到開缺數額怯步,加上工作可能會在教育局
,認為不適合自己,最終也不考慮。
3.再想一般行政
上網查詢國考各職系相關缺額、考科、錄取率,一般行政的缺相當多,且一年還
可以考三次,但曾聽聞人稱死亡之科的就是一般行政,錄取多考的人也非常多,最後反向
思考選一個算有正常開缺,人數不算太多也不算太少的戶政。
4.最終戶政
大一修了台灣史,曾經有教過日治時期紀錄的戶籍謄本(算是族譜)的相關內容,
挺感興趣的,因為家裡也有在整理族譜,很喜歡聽長輩講古,所以十分有感。而自己也想
過,看了那麼多的歷史,如果我也能幫人寫歷史呢,想來想去戶政算是有擦上邊,就決定
是他了。
(三)歷年分數
曾考過107、108普考戶政、106地特新北五等戶政、107地特基宜四等戶政、108
地特新北四等戶政(錄取),以下不列出106地特五等分數。
107普考在函授光碟沒看完的情況下應試;107地特函授光碟勉強看完,有的跳著
看,只有專業科目認真看,當時在戶所工作,每天很忙常常加班沒有很多時間念書,能念
的時間極少。今年能錄取,分數跟一開始比差那麼多,感謝神明保佑!!
1. 107普考
(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申39.0 (作文29 公文10) 測12.0 =51
(2)法學知識與英文 66
(3)行政法概要 44
(4)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 申8.0( 5/25;3/25) 測32.0 =40
(5)移民法規概要 66
(6)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22 ( 16、2、4 )
平均48.17 排名 無 錄取標準72.50
2. 107地特
(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申45.0 (作文37 公文8) 測12.0 =57
(2)法學知識與英文 50
(3)行政法概要 54
(4)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 申31.0(11/25;20/25) 測42.0 =73
(5)移民法規概要 64
(6)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24 ( 7/25;6/25;4/25;7/25 )
平均53.67 排名 52 錄取標準75.83
3. 108普考
(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申36.0(作文26 公文10) 測12.0 =48
(2)法學知識與英文 48
(3)行政法概要 74
(4)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 申28.0 (18/25;10/25) 測36.0 =64
(5)移民法規概要 84
(6)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52 ( 11/30;25/30;16/40 )
平均61.66 排名389 錄取標準71.83
4.108地特(錄取)
(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申49.0(作文38公文11) 測14.0 =63
(2)法學知識與英文 68
(3)行政法概要 86
(4)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 申44.0(22/25;22/25) 測40.0 =84
(5)移民法規概要 78
(6)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68 ( 20/25;20/25;20/25;8/25 )
平均74.50 排名12 錄取標準73.83
(四)各科準備方式
看了很多ptt網友及補習班上榜學長姐分享,才慢慢修出屬於自己準備方式。讀
書方法很主觀也因人而異,覺得以下方式適合自己的,可以嘗試看看,考古題要勤練習一
方面增加對題目熟悉感才比較不會慌張。
1.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我大概都放到考前一個月或一個半月前開始看
(1)測驗的部分
我沒有特別準備,有先做歷年考古題(初等、地特、高普都有做過,沒有特定做
多少,但104~108年的國文測驗都有挑著試做),了解一下自己的水平,但因為自己的狀況
不管怎麼樣固定錯3~4題,所以就沒有特別再加強。
(2) 公文部分
主要格式不要寫錯背錯,尤其一開始的「保存年限」不要跟後面密等的那個記相
反,「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存期限」很長要記的很熟,我都會默寫幾次。
課本的話看了至少有三次,我主要是看老師附在課本後面歷年考古題的題目跟解
答,先看題目從中找出哪些部分是主旨、哪些部分是說明,受文者發文者到底是誰,有沒
有要寫辦法段這樣,多看多熟悉感覺對公文寫作有幫助。
補習班開課10堂,我在倒數2、3堂時有練習兩篇公文,上課提前到教室請老師幫
我改,知道自己的狀況,訂正後就先放著等到考前再來看,考前至少練習寫了三篇公文
。
(3) 作文部分
我發現每次普考的題目幾乎是議論文,那是我的大罩門,我曾為此去圖書館找「
如何寫議論文」那類的書來看,不過幫助不大;而地特的作文相較貼近生活經驗,我相當
拿手,都可以寫滿四頁頂多空兩行或者第四頁一半,所以對我來說地特國文我比較有優勢
,而且覺得老師就是喜歡滿版,所以盡量的寫好寫滿。普考的作文我盡量的寫到第三頁快
滿就很不錯了,因為真的不是很好寫。
寫作方式大概寫五段,照林嵩老師的教法。考前我有寫個兩次練手感。
(4) 寫題時間分配
測驗先寫20分鐘、公文30~40分鐘、剩下60~70分鐘寫作文跟構思,我拿到考卷會
先看公文、作文題目,讓自己心裡有個底。
2. 法學知識與英文
這科算是自己不太行的一科,過去分數起起落落,僅憲法讀起來比較有心得而已。
(1) 憲法部分
課本我至少看了四、五次以上,釋字相當重要,做完近3年或者5年各類科憲法
考古題,會發現特定釋字反覆出現,那些要記起來外(至少知道釋字內容大概討論什麼、
涉及什麼),韋伯老師上課講的3~5星釋字我也會特別留意。
考前有特別針對600號後的釋字看過、基本國策、數字題(不信任案、領土變更案
、考委監委多少人之類的……那些很多很多跟數字有關部分留意)、總統、行政院、立法
院、司法院的章節多複習,還有很常錯釋字(跟參謀總長有關的、集會結社的、應該是合
憲釋字會不小心記成違憲的釋字)的部分做記號多看,最後我有用活頁紙把容易錯的寫下
來,為了考前一週還有帶進考場看。
(2) 法緒部分是我比較弱的
這科基礎不是很穩,還好聽了陳治宇老師的課救回來一些,做考古題會發現行政
法、民法的部分、跟一點點刑法、特別法占大宗,考前針對一些特別法如家暴法、性平法
、著作權法……上課老師講過的看個兩遍以上,民法的部分因為我沒有考債編、物權編,
所以這兩個部分的法條有掃過兩次以上, 刑法我覺得很難念,挑了重要的記,尤其很多
名詞中止未遂、打擊錯誤、什麼什麼犯……公務員瀆職罪、吳淑珍條款…陳老師上課重複
講的法條跟概念都有特別看過。
**額外買的書 陳治宇: 法學緒論(大意)測驗題庫命題焦點完全攻略百分百
(3)英文部分
我自己不是很穩定,地特的考題比普考親切我覺得。平常利用睡前半小時看英銘
老師的單字書,我不是用背的是用認字的方式去記大概的意思,書其實只看了前6個章節
而已,不過考試好像部分有考出來,本人英文不是特別好,沒辦法提供好建議。
**額外買的書 英銘:國考英文字彙一把抓:2019國家考試三四等<保成>(四版) **
3.行政法概要
這一科內容龐雜一開始抓不太到重點,上完陳治宇老師的課後比較有概念,我會
先複習老師教的然後再把音檔聽過一次,音檔重聽滿花時間的,不過很有效。老師上課重
複過的法條或強調是要背的重要決議會記下來。課本應該也有讀三次,各法條也都有複習
看過三次以上,考古題把近3年各類科行政法選擇做完,用阿摩反覆練習錯誤的題目。
**額外買的書 陳治宇: 行政法(概要)測驗題庫命題焦點完全攻略百分百 **
**額外買的書 伊藤: 行政法-全彩圖說-2020高普考.地方特考三四等 **
4.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
這科熟背戶籍法、姓名條例、國籍法及各施行細則,還有把涉民法親屬繼承部分
仔細看過,背法條時會運用聯想方式結合民法親屬編甚至繼承編一起背。一開始一樣是邊
寫邊念邊背,直到對法條比較有概念、熟悉時我會用A3大紙再結合民法部分再統整寫一次
一起背,例如出生登記就會想可能涉及哪些問題(有誰可以申請、申請時間多久、出生地
怎麼認定、姓名如何登記、怎麼叫婚生子女及婚生子女、準正如何認領如何相關的全部寫
一起,有興趣我可以附圖)所以法條至少都抄寫過五次有吧,課本也看過三次以上。
考前有統整比較常錯的或記不太熟的法條,例如外國配偶如何要攜帶什麼文件證
明本名;證明擁有我國國籍又有什麼文件;國籍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四款財產證明如果是在
同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時是要帶什麼文件,其他又是帶什麼文件。
5.移民法規概要
這科主要看熟法條,及注意各子法(例如:大陸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大陸
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然後重複練習105年後的考古題。
6. 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這科是大罩門,從一開始只考22分到後來68分,中間花了不少心力背法條。我很
害怕這科的申論,看到題目腦袋是會空白的那種,申論不知道怎麼下筆。到頭來發現問題
出在法條背的不夠熟不完全理解而不會運用,法條背法是土法煉鋼的拿白紙邊念邊寫邊背
,有些條文我是一字不漏地背,難背的像是第88條或第169條會拆成一個一個的要件背,
而不是照抄法條背。
除了法人沒什麼看,其他的都會看過,至少看過去知道內容是什麼,民總我自己
是熟背以下條文:第6~9、11~15-2、18、66~67、72、75~95、103~110、114、116、118、
125~144、146、169~170、184、192~195;民親屬編背第973~974、976、980~988、
989~999、1000、1004~1010、1017、1022、1030-1~1030-4、1031-1、1039~1040、1044、
1049~1052-1、1055、1059~1079-2、1080~1080-1、1081、1086~1089、1091~1094、1096
、1101、1113-2~1113-3、1116-2條;民繼承編背第1138、1140、1144~1148-1、1153、
1163、1166、1172~1176、1186~1198、1223、1225
法條記熟後課本至少也複習三次以上,開始看解題書建立一點概念跟信心,接著
練申論。
**額外買的書 林政豪: 這是一本民法總則解題書(8版) **
(五)結語
本來還要打補習班函授面授的師資、挑選建議或者讀書時間、如何找公職約僱職
缺、考前拜了哪些神明之類的小東西,不過文章真的太長了,所以就先不打了。感謝自己
下定決心努力堅持到現在,感謝家人、感謝朋友。
https://www.dcard.tw/f/exam/p/233234664
--
有個老師說:「人生尋找平靜,比尋找意義跟快樂更重要。意義跟快樂是人生的
調味料,卻不可能每天都出現。但平靜卻可以陪伴我們每一天。某一天我們遇到
了快樂,或是做了有意義的事,那很好。但是隔一天,這些東西沒有了有沒有關
係。人生不見得需要那麼多的快樂跟意義,但我們可以學會跟自己相處。」
--
All Comments
By Agnes
at 2020-03-15T02:31
at 2020-03-15T02:31
By Zora
at 2020-03-18T14:49
at 2020-03-18T14:49
By Hedy
at 2020-03-22T13:51
at 2020-03-22T13:51
By Dinah
at 2020-03-23T00:24
at 2020-03-23T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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