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高雄市中低收入戶標準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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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6個人 只有爸爸在工作
媽媽家管 有一個七十幾歲的乃奶
還有3的小孩都在讀書 一個國小 一個國中 一個國3升高中
我爸爸的薪水底薪是35000...
我們家是30年的透天厝 沒房貸
我們家有一台10X年車 一台10X年摩托車
請問這漾的條件我們可以申請中低收入戶補助嗎?
我的說明有什麼不足 請盡量提問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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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 avatarAndrew2012-06-29
老吾老居家照顧,您好:
詳讀了您的問題後,我們附上了高雄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申請標準給您,敬請參考。

低收入戶生活補助
補助條件
一、需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本市市民。
二、家庭總收入未超過全家最低生活費(101年度每人每月不得超過11,890元)。
三、動產(含存款、有價值劵及其他投資)額度:全家人口4口以內(含4口)之家庭,存款本金不超過新台幣30萬元整 ;逾4口者,每增加1口增加7.5萬元。
四、不動產: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不超過新台幣300萬元。
五、列冊人口自有汽車乙輛,總排氣量未達2000c.c,且車齡超過4年以上者;以營生為主或有特殊照顧需求者不受此限。
應備文件
一、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二、全家戶籍謄本(需包含一親等直系血親)。
三、國稅局出具最近一年之所得暨不動產證明文件。
四、其他證明如醫院診斷證明書、學生證、身心障礙手冊等。
到高雄市各地區公所社會課即可辦理申請。

申請中低收入戶
補助條件
一、需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本市市民。
二、家庭總收入未超過全家最低生活費1.5倍(101年度每人每月不得超過17,835元)。
三、動產(含存款、有價值劵及其他投資)額度:全家人口4口以內(含4口)之家庭,存款本金不超過新台幣45萬元整;逾4口者,每增加1口增加11.25萬元。
四、不動產: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不超過新台幣450萬元。
補助項目
一、全民健康保險應自付保險費補助50% 。
二、高中以上就學學雜費減免30%。
應備文件同低收入戶應備文件,申辦地點也是如此。
備註
(一)符合中低收入戶資格,由社會局按月主動申報給健保局,民眾不需再行提出健保費用減免申請。
(二)就學減免請洽就讀學校辦理減免相關事宜。
您家中只有父親在工作,母親因要照顧三個孩子加上奶奶,應不會列入計算收入,故算試如下:
35,000.-/6=5,833.-,同時符合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的第一個申請資格條件。
動產,指的是存款、有價值劵及其他投資,若要申請低收入戶,全家存款總額要低於30+7.5*2=45萬元,若要申請中低收入戶,則全家存款總額要低於30+11.25*2=52.5萬元,若低於45萬同時符合低及中低收入戶申請條件。
不動產指的是土地+房屋的總額,低收入戶的自有土地+房屋總額要低於300萬元以下;中低收入戶的自有土地+房屋總額要低於450萬元以下。若您家的土地及房屋總額,低於300萬,則同時符合低及中低收入戶資格。
*目前看來,不動產的價值會是您家裡申請通過與否的最大關鍵因素
以上資訊,希望能對您全家有所幫助。
老吾老居家照顧祝福您全家能克服生活上的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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