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點~肇事責任鑑定感恩 - 警察
By Delia
at 2011-11-04T00:00
at 2011-11-04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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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自己發生了交通意外而上網爬文,可是自己還是有不清楚的地方,拜託各位大師可以解答,感恩!事發地點:台北市民族東路與松江路口早上9點
附上現場圖: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B00368007/o/1011110406...
事發經過:
我是直行機車對方是我左側車道的汽車,在我經過民族東路與松江路口時(綠燈,速限為50,我當時車速約5.60,但我不知如何證明),
在我左邊的對方突然右轉要走松江路,以致我煞車不及撞到她轎車的右後輪後的保險桿(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有畫機車刮地痕為1.9M),
對方沒受傷,我背挫傷,擦傷,被我載的眼角縫兩針與擦傷
交通警察和救護車都有來也做了筆錄,到醫院後我酒測值為0.09(我筆錄有說明是前一晚吃宵夜有喝啤酒)
而對方有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所以目前都是保險員在跟我談,事發到今第13天我的機車還在車行,
對方保險員今天相
附上現場圖: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B00368007/o/1011110406...
事發經過:
我是直行機車對方是我左側車道的汽車,在我經過民族東路與松江路口時(綠燈,速限為50,我當時車速約5.60,但我不知如何證明),
在我左邊的對方突然右轉要走松江路,以致我煞車不及撞到她轎車的右後輪後的保險桿(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有畫機車刮地痕為1.9M),
對方沒受傷,我背挫傷,擦傷,被我載的眼角縫兩針與擦傷
交通警察和救護車都有來也做了筆錄,到醫院後我酒測值為0.09(我筆錄有說明是前一晚吃宵夜有喝啤酒)
而對方有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所以目前都是保險員在跟我談,事發到今第13天我的機車還在車行,
對方保險員今天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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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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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argaret
at 2011-11-08T22:44
at 2011-11-08T22:44
事故的處理與雙方路權、肇事責任有絕對相關!!
壹、就雙方肇事責任而言,
版大文中提及
『我是直行機車對方是我左側車道的汽車,在我經過民族東路與松江路口時(綠燈,速限為50,我當時車速約5.60,但我不知如何證明),
在我左邊的對方突然右轉要走松江路,以致我煞車不及撞到她轎車的右後輪後的保險桿(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有畫機車刮地痕為1.9M),
對方沒受傷,我背挫傷,擦傷,被我載的眼角縫兩針與擦傷』
對方:『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應為肇事主因
我方:目前未發現肇事因素,但是否會有『未注意車前狀況』或『涉嫌超速』之肇事次因就得看實際狀況來認定
關於肇事責任問題可於事發『30天』後依照『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上所載方式前往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相信與我前面所述應為一致。
若我方也被認定與有過失,
一般民間調解談判會以7:3來做基準(但非經訴訟由法官判定前是不會有確定的肇事責任比例喔)。
若對初步分析研判內容不服,
可自費3000元申請鑑定,
但若無更明確的証明,
通常鑑定結果也會跟初判內容一樣。
貳、因為對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肇事責任,
且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受有傷害,
那麼對方將要面對兩個部分的責�
By John
at 2011-11-06T19:32
at 2011-11-06T19:32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f
By Kama
at 2011-11-08T15:32
at 2011-11-08T15:32
我是直行機車對方是我左側車道的汽車,在我經過民族東路與松江路口時(綠燈,速限為50,我當時車速約5.60,但我不知如何證明),
對方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主因
我方可能有未注意車前狀況(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次因
也可能無原因
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
在我左邊的對方突然右轉要走松江路,以致我煞車不及撞到她轎車的右後輪後的保險桿(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有畫機車刮地痕為1.9M),
請參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8、99、102
對方有比較高的機率,肇事主因
對方沒受傷,我背挫傷,擦傷,被我載的眼角縫兩針與擦傷
申請對方的強制險,請善用
交通警察和救護車都有來也做了筆錄,到醫院後我酒測值為0.09(我筆錄有說明是前一晚吃宵夜有喝啤酒)
而對方有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所以目前都是保險員在跟我談,事發到今第13天我的機車還在車行,
對方保險員今天相約說要來看車結果最後沒來只打電話給車行說開估價單與附照片傳真給保險公司,並說要等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尚屬合理範圍
可以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免和解,免對方同意
保險公司拒賠,請他開拒賠文書,你拿到文書以後,申訴她
傷患的其他保險,學團勞商
我只想把我新買不到三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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