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K 與 235K 的選擇 - 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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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她解釋後我可以理解...甚至有點想自己也換換跑道算了
: 眉角在於現職工作所領到的錢算是薪資所得
: 所以每年繳綜所稅時她都很心痛
: 連續三年多繳了八十萬給國稅局
: 而七月後的工作因為身份是公司負責人
: 所以只要上稅的名目是......她也搞不太清楚, 但反正大部分算是執行業務所得不必上稅
: 簡單說就是沒有累進稅率這回事了
: 粗估每年繳稅時她可以少繳60萬
: 除以十二等於五萬

"醫療業"的營業稅是真的很少沒錯啦...

如果當負責人當然可以享受低營業稅的好處

不過低營業稅的好處是負責人跟"股東"共享

然後負責人的缺點是 健保局 國稅局 法院 廠商 員工...等等都是負責人負責

股東只需出一開始的一點點資金就可以永久共享利益

出事的話 拍拍屁股 全部責任都給負責人擔...

醫療業要就不出事 要就出大事...隨隨便便都是幾百萬起跳

要當負責人要就自己經營 當負責人領薪水就要每天燒香不要出事

我看過當負責人 最後破產每個月被法院強制1/3薪資扣薪的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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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usan avatarSusan2010-04-26
所以一有訴訟就要快速脫產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0-04-30
法律有規定 一定期間內脫產的錢還是追得回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