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低,在下3/2到公司報到,在本月也就是五月初提離職
雇主也同意做到這個月
但是~~~~~~~
雇主的角度認為我要做到6/1的原因是,這樣才剛好滿三個月(3/2~6/1)
以我的角度是,工作天只到5/29阿,5/30.31並不算工作天,更何況是6/1
雇主的算法跟退伍日期的算法一樣= =
像本魯6/20入伍,到6/19退伍的意思一樣...
請問能這樣算嗎??該怎麼跟雇主談??又該用哪一條去談??
第一次發文,如有違反板規或其他的不妥的地方請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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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也同意做到這個月
但是~~~~~~~
雇主的角度認為我要做到6/1的原因是,這樣才剛好滿三個月(3/2~6/1)
以我的角度是,工作天只到5/29阿,5/30.31並不算工作天,更何況是6/1
雇主的算法跟退伍日期的算法一樣= =
像本魯6/20入伍,到6/19退伍的意思一樣...
請問能這樣算嗎??該怎麼跟雇主談??又該用哪一條去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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