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6/16 台北101內服務門市工讀 - 面試
By Frederic
at 2019-05-22T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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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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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派遣]類為人力仲介派遣公司專用,跑腿工作應選[個人]類。
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本人保留一切訴訟權。
★《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6/8-6/16 (明確起訖日期,長期者應加註起始日期,承攬制填交件日期)
排班方式:(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
6/8-6/16 依門市及個人可配合日期 彈性排班
每日工作時間:(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A班:1100-2000
M班:1200-2100
B班:1400-2300
B1班:1430-2330 門市每日班別依日期及時段不同
每日休息時間︰每班中間皆休1小時 (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應分項填寫,留空視為皆有)
不計薪 未供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5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時薪150元 (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次月5日 銀行薪轉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台北市市府路45號 台北101大樓內 (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應詳實填寫,不得為「主管交辦事項」或其同義詞)
協助服飾門市整理衣服、折衣服…等工作需久站
上班需穿著素黑上衣、黑長褲(牛仔褲可) 需自備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萬寶華企業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應填完整地址)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105號13樓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Emily李小姐(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請mail至 [email protected]
註明可配合日期、班別 聯絡電話+line ID
03-3701558#601
是否回覆報名者:符合者會另電話聯絡 (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每日各需2-3位(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電話通知
面試時間:電話面試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額滿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
萬寶華企業管理顧問(股)公司 桃園
聯絡電話:03-370-1558
傳真:03-370-1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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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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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期:6/8-6/16 (明確起訖日期,長期者應加註起始日期,承攬制填交件日期)
排班方式:(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
6/8-6/16 依門市及個人可配合日期 彈性排班
每日工作時間:(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A班:1100-2000
M班:1200-2100
B班:1400-2300
B1班:1430-2330 門市每日班別依日期及時段不同
每日休息時間︰每班中間皆休1小時 (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應分項填寫,留空視為皆有)
不計薪 未供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5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時薪150元 (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次月5日 銀行薪轉
★《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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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台北市市府路45號 台北101大樓內 (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應詳實填寫,不得為「主管交辦事項」或其同義詞)
協助服飾門市整理衣服、折衣服…等工作需久站
上班需穿著素黑上衣、黑長褲(牛仔褲可) 需自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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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萬寶華企業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應填完整地址)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105號13樓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Emily李小姐(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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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明可配合日期、班別 聯絡電話+line 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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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每日各需2-3位(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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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3-370-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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