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辭職扣薪離職扣薪(贈予20點) - 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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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07/12/01開始任職,當初店長說要做滿半年以上,本人我在前一周提出離職,並在08/2/29離去。到了至今我離職剛好滿三個月,店長通知我08/3/16發薪時去簽切結書,且二月份薪資扣半,並扣除員工訓練費等;且我並沒有接受過公司的任何訓練及授課。**********************************************希望各位同仁,麻煩幫我在08/3/16以前解決此問題,或者是有任何的諮詢管道等且薪資不需扣半。然而當時我近入7-11開始任職,店長只有口說未滿半年離職當月份薪資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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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08-03-02
只要你確實受雇於該公司,公司就應支付薪資且不得用任何理由扣除薪資,否則則為違法!另外,任何公司規章及員工守則,只要違反勞基法則為無效!!且可逕向當地"勞工局"提出申訴建議你:1.先打電話跟公司說,此一扣薪行為已違法,且你將至勞工局提出申訴,若對方置之不理就不要跟他客氣了....直接到勞工局申訴嘍2.請備妥資料(如勞保卡)可證明你確實受雇該公司的資料,本人至"勞工局"申請"勞資調解"由政府單位介入調解....勞工局會在你申請�